■ 中国工业报 余 娜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直面经济社会发展的焦点问题,明确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提出多项 “六稳” “六保”的政策措施,突出就业、民生、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
针对能源工业,政府工作报告主要涉及了能源安全、发展可再生能源、降电价等方面内容。报告指出,应 “保障能源安全,发展可再生能源” “降低工商业电价5%政策延长到今年年底”等。
保障能源安全
与往年不同,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没有提出全年经济增速具体目标,主要因为全球疫情和经贸形势不确定性很大,我国发展面临一些难以预料的影响因素。 “这样做,有利于引导各方面集中精力抓好 ‘六稳’ ‘六保’。”报告表示。
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能源工业涵盖煤电油气等传统行业,又涉及新能源、新材料、环保等新兴领域,在稳定经济社会底线、防控系统性风险、扩大投资、拉动内需、保民生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当前特殊时代背景下其压舱石属性也更加凸显。
能源安全是 “六保”的重要内容,与粮食安全并重。今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提能源安全。而在刚刚过去的4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 (征求意见稿)》发布,也将能源安全纳入国家安全战略。
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 “保障能源安全。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发展可再生能源,完善石油、天然气、电力产供销体系,提升能源储备能力。”
基于国内能源资源禀赋,煤炭在能源安全保障中起到兜底保障作用。在经济高质量发展、能源结构调整战略下, “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被置于首位。不过,与2018年要求“退出煤炭产能1.5亿吨左右,淘汰关停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2019年 “推进煤炭清洁化利用”不同,2020年煤炭在清洁利用的同时,将更加重视 “高效”利用。清洁高效利用的基准是技术可靠、经济可行,在技术研究的同时,煤炭产业将注重商业化应用和规模化发展。
对于可再生能源而言,与2018、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 “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基调不同,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的表述是 “发展可再生能源”,缺少了 “大力”二字。从这一变化可以预见,国家能源管理政策将推动可再生能源从 “规模化”向 “高质量”发展。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还特别强调 “提高能源储备能力”。与2019年要求 “健全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不同,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的表述是 “完善石油、天然气、电力产供销体系,提升能源储备能力”,在天然气之外,同时强调了石油和电力两种能源储备能力的提升。
值得关注的是,在能源改革的问题上,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特别强调 “依靠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发展新动能。”而在2018年,能源改革强调的是 “在油气等领域推出一批有吸引力的项目,务必使民间资本进得来、能发展”;2019年,能源改革则侧重 “深化电力、油气、铁路等领域改革,自然垄断行业要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将竞争性业务全面推向市场。”
降低工商业电价
自2018年开始,政府工作报告已连续第三年提及降低工商业电价。为推动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 “降低工商业电价5%政策延长到今年年底。”而在2018、2019年工作报告中,已连续两年提出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10%的量化指标。
电价是工商业、大工业用户最为敏感的生产要素, “降电价”对于降低企业成本而言往往具有立竿见影的效果。所谓的一般工商业用电,指的是除居民生活用电、大工业用电和农业生产用电外的普通工业用电及商业用电。与国外电价体系不同,中国的工商业用户承担了对居民和农业的交叉补贴,令居民和农业享受了低电价。降低工商业电价,是近年来中国为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用能成本而持续推进的政策举措。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规模暴发,直接导致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的政策提前出台。国家发改委今年2月发出通知,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通知明确,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阶段性降低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的,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用电成本。电网企业在计收上述电力用户 (含已参与市场交易用户)电费时,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通知还决定,进一步明确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执行时间,将2月7日出台的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执行至6月30日。
电价水平的持续下调,导致电网企业盈利能力连续下调。根据国家电网披露的数据显示,2018年国家电网为经营区域内一般工商业用户年减负792亿元,2019年减负641亿元。受此影响,国家电网公司净利润从2017年的910亿元下降至2019年的 770.3亿元。国家电网表态称:国家电网公司党组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执行降低用电成本政策,确保政策红利不折不扣落实到每一个电力客户。并按照国家发改委报告中提出的“将除高耗能以外的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低5%政策延长到今年年底”的要求,预计全年减免电费约926亿元。
用能成本降低的最直接手段是降电价。对此,业内人士分析,应进一步扩大电力市场交易规模,通过市场交易降低用电价格;放开绿证市场交易市场,鼓励工商业用户提高绿色电力消费水平;在不影响原有供电网络结构、不影响电网运行安全的前提下,应支持新能源 “点对点”直供区域内工业用户,以实现清洁能源全额消纳,同时降低用户电价。与此同时,在电源端推动电源项目投资非技术成本降低,包括降低项目前期开发费用、土地费用、产业配套等投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