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一把手亲抓 安全生产整治三年行动扎实推进
■ 中国工业报 邹 洁 “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复杂性,更加积极主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全面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国务院安委会副主任、应急管理部党委书记黄明,近期在多个会议上如是强调。 自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4月开展以来,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迅速行动,专题部署;各地、各部门制定实施方案、细化专题方案、建立领导机构、成立工作专班。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正在全国扎实推进。 抓部署 明确领导机构 据应急管理部消息, 《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共分2个专题、9个行业领域专项、4个阶段进行部署。目前,32个省级政府已相继召开本地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各地区党政一把手召开省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政府专题会等,亲自上手、专题研究,部署本地区相关工作。 32个省级政府全部成立了三年行动领导机构。其中,吉林省实行 “双组长”制,由省委书记和省长同时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宁夏等20个省份由政府一把手担任组长。 此外,28个省份已成立或计划成立工作专班,从各部门抽调人员,实行集中办公或相对集中办公。 拓领域 密切结合实际 各地、各部门瞄准地区、行业领域重点,抓责任落实,精准发力。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水利部、国家民航局、国家邮政局等多部门相继印发实施方案;民政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铁路局、国家邮政局等已经成立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由部门负责同志任组长,全面加强三年行动组织领导。 中国铁建、中国能建、中国机械工业、中国电子科技、中国医药、中国中化、中国林业、南航集团、中国华电等多家中央企业均突出重点,制定印发整治方案。 河北作为全国第一个印发本省方案的地区,明确将在14个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并在全国方案基础上,结合地区实际,增加了冶金、燃气、特种设备、旅游和渔业船舶5个专项整治内容。 北京编制了15个行业45个业态的隐患目录,突出专项整治的精准性。 江苏主动扩大专项整治行业领域,结合本省实际,将工业园区等功能区专项整治分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个专项整治。江苏还举办安全生产专题研究班,组织 “书记和市 (县、区)长说安全”活动,开展 “百团进百万企业”宣讲活动,实现规模以上、规模以下企业两个 “全覆盖”。 浙江作为海洋大省,具有小微企业量大面广、特种设备众多的特点,结合工作实际,在专项整治方案中单设了渔业船舶、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和特种设备3个专项,增加了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应急救援数字化建设专题。 贵州结合本省突出安全风险,新增建筑工程、特种设备、乡村、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同时,考虑到当地地质灾害多发且易引发耦合事故,该省将三年行动扩展延伸到地质灾害防治领域,印发实施具有贵州特色的“1+2+14”方案体系。 安徽、湖北实现了所有行业领域全覆盖。安徽提出建设3个至5个智能化矿井、建设6200公里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等 “安徽任务”。山东、青海将三年行动扩展到20个行业领域。截至目前,已有28个省份结合本地区实际,增加了专题方案或专项方案。 盯问题 将再推责任措施落实 应急管理部相关负责人指出,一些地区、部门仍存在实施方案还在内部空转的情况,以及等一等、拖一拖的心态。各地、各部门措施有软有硬、质量有高有低,有的照搬照抄、上下一般粗,缺乏锐意进取的拼搏之心。 近日,国务院安委办副主任、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孙华山主持召开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题视频推进会。会议强调,三年行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要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必须要咬定三年为期目标不放松,以久久为功的韧劲,坚决打赢专项整治攻坚战,为我国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安全保障。 下一步,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将进一步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结合6月份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考核巡查工作,进一步指导推动各地区专项整治责任和措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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