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刊视角 工业遗产保护应“入列”
6月1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第四批国家工业遗产认定申报的时间通道将关闭。在持续推动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的过程中,让更多工业遗产群体得到系统性的保护,成为大力发展工业文化产业、推进工业文化资源开发题中应有之义。 新中国成立以来,由前苏联援建的156项重点建设项目,很多至今仍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关键作用。以前身为富拉尔基重型机器厂的中国一重为例,作为新中国成立后建立的第一个现代化综合性重型装备制造企业,一重为推动新中国工业从无到有、由弱到强,实现工业独立自主、建设完备的工业体系和工业强国做出了艰辛努力和卓越贡献。作为工信部认定的第三批国家工业遗产项目企业,一重在建厂初期建造的厂房和公共设施等遗产核心物项不仅保存完整,而且还在使用。 与之相比,大量展现我国工业文明及社会变革、社会主义建设改革历史的工业产品、机械、建筑及其相关的生存环境,则在加速推进的城市化进程中逐渐消失。对于那些已经消失了的工业遗存而言,其中蕴含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科技价值和社会价值等尚未得到应有的保存、研究和展现,造成了工业文化遗产资源的大量流失。这也反映出目前我国在包括工业遗产在内的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方面存在的不充分、不平衡问题。 来自工信部工业文化发展中心的数据显示,全国尚存的近千处工业遗产,主要形成于古代手工业时期、清末洋务运动和民国民族工业时期,以及新中国成立后等几个阶段。新中国成立后至20世纪60年代,以156项重点工程项目为代表的工业遗产,主要分布在东北、西北和华北地区,覆盖煤炭、冶金、机械等基础行业和国防军工领域。在尚存的工业遗产中,新中国成立后至改革开放前的工业遗产占比约为三分之二;原材料领域工业遗产的占比超过三分之一,装备制造、消费品领域的工业遗产占比均超过五分之一。 在工信部已经认定的前三批工业遗产中,三线建设等红色遗产占据了一定比例,第四批工业遗产认定的申报又对大运河沿线和老工业城市的工业遗产项目给予了倾斜。这些强调地域特征和行业特征的变化都是我国在工业遗产保护过程中的积极一面。但对于在中国工业史上具有特殊地位的工业遗产群体项目,如156项重点建设项目的保护还缺乏系统性的规划和统筹安排。 作为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的重点建设项目集群,156项工程拥有许多极富苏维埃文化特征的工业建筑和公共建筑。但是,目前分散在17个省市区的156项工程,其中相当数量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的生产线、重要典型装备和建筑已被拆除或改建,造成了无法挽回的工业文化载体断层。作为与大运河、丝绸之路同样重要的重点领域,156项重点建设项目的系统性保护既有紧迫性也有现实性,不仅应尽早提上日程,还应被纳入工业发展规划和城市发展规划的序列之内,让工业遗产的历史、文化、科学技术、美学及生态科学价值,成为保护城市生机魅力与工业原真印记的文明之源。 (孙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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