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多措并举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 中国工业报 左宗鑫 “给投资者一个真实、透明、合规的上市公司,促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根本手段,也是上市公司监管工作的初心使命,更是证监会系统工作永恒不变、重中之重的工作主题。” 这是中国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日前在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0年年会上强调的重点。他介绍说,证监会已启动 “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行动计划”,并明确了具体任务和完成时限。对于上市公司监管工作,证监会将会从如下四个方面来开展推动。 一是坚持制度优先,推动上市公司合规发展。对照新修订的 《证券法》,全面梳理完善上市公司监管法规制度,形成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治理准则、沪深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为中心的上市公司监管制度体系,继续推动优化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并购重组、减持、退市等制度,构建起与新 《证券法》相配套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体系。同时,充分发挥科创板试验田作用,确保创业板各项改革措施平稳落地实施,继续支持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持续推动服务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强化上市公司监管。围绕新 《证券法》施行,坚持无知惯性违规以规范为主,恶意违规以打击为主,持续强化上市公司监管,特别是对于编报虚假财务会计信息,说假话、做假账,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风险苗头或者已构成违规事实的行为,必须予以严厉打击,做到 “打早、打小、打疼”。通过大幅提高违法违规成本,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维护市场秩序,最终形成 “良币主导”的市场环境。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及信息披露的监管,通过加大培训力度,真正抓住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关键少数”,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诚信规范水平。 三是坚持风险管控,防范化解上市公司重点领域风险。在国务院金融委统一指挥协调下,按照加强协调、完善政策、管住增量、化解存量的原则,平稳有序推进股票质押风险化解。完善风险处置协调机制,信息互联,措施共商。运用好纾困、债转股、融资置换、并购重组等渠道和政策工具,打造典型案例,以点带面取得更大突破。严格执行分层次、差异化的股票质押信息披露制度,控制限售股质押。夯实上市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主体责任,规范金融机构展业要求,有序压降第一大股东高比例质押公司数量。同时,不断拓宽退市渠道,健全退市机制,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流程,加强退市监管,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实现优胜劣汰,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四是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监管效能。继续探索完善 “有奖举报”制度,并将其作为净化资本市场的重要途径,让更多的市场参与者都加入到资本市场的生态净化过程当中,积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同时,立足于建设合规诚信专业稳健的行业文化,积极引导拟上市公司树立起企业 “主体”上市和“思想”上市同步的理念,加大对优秀上市公司的新闻报道,讲好中国上市公司故事,营造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 2020年是我国资本市场建立30周年。上市公司见证了我国资本市场辉煌发展的30年。30年来,数以千计的企业借助资本市场做优做强做大,实现了价值创造,通过不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 截至5月末,我国境内股票市场共有上市公司3868家,总市值59.61万亿元,继续保持全球第二大市值的股票市场地位。阎庆民介绍说,上市公司基本涵盖了国民经济90个行业大类的 “龙头企业”。2019年,非金融类上市公司数量约为同期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的1%,但上市公司营业利润总额占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利润的比重达到42.61%,是当之无愧的 “国之重器”。 阎庆民认为上市公司还是双轮驱动发展的 “重要载体”。2019年6月,在上交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开启了新的征程。通过鼓励支持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创新型企业进入资本市场,一批 “硬科技”项目实现了科技与资本深度融合,引领经济发展向创新驱动转型。 截至今年4月末,我国战略新兴行业上市公司总计1632家,占全部上市公司总数的42.39%。2019年上市公司研发支出总额达到8467.27亿元,同比增长18.12%;上市公司新增专利授权4770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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