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经济带“三线一单”发布过半
■ 中国工业报 曹雅丽 据生态环境部消息,继重庆、浙江、上海之后,江苏、四川、安徽和湖南也于近日相继发布了“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至此, “第一梯队”长江经济带11省 (市)及青海省 “三线一单”发布过半,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在这些省份初步建立形成。 “三线一单”,是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是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精细化管理、强化国土空间环境管控、推进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据介绍,推进长江经济带 “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长江经济带建设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 “实现科学发展、有序发展、高质量发展”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2017年10月,长江经济带11省(市)和青海省试点正式开展 “三线一单”工作。 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第一梯队试点省(市)结合本地区情况,建立了不同特点的分区管控体系,在 “三线一单”编制方面进行了探索,积累了经验,也为后续成果应用及其他19省 (区、市)和兵团工作提供了借鉴,奠定了基础。 如江苏省提出建立省域、重点区域 (流域)、市域及各类环境管控单元的 “1+4+13+N”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即全省 “1”个总体管控要求,长江流域、太湖流域、淮河流域、沿海地区等 “4”个重点区域 (流域)管控要求, “13”个设区市管控要求,以及全省 “N”个 (4365个)环境管控单元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提高了生态环境管理要求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推进全省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 四川省按照省委 “一干多支、五区协同”的区域发展战略部署,在全省总体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的基础上,根据五大经济区的区域特征、发展定位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明确各区域差别化的总体生态环境管控要求,提出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工作要求,并创新提出深化环评 “放管服”改革的工作任务。 安徽省将全省划分为1002个环境管控单元,建立了 “1+5+16+N”的四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1个省级清单,体现环境管控单元的基础性、底线性要求;5个区域清单,体现环境管控单元所在区域的特色性、规范性要求;16个市级清单,体现环境管控单元所在市的地域性、适用性要求;N个管控单元清单,体现管控单元的差异性、落地性要求。 “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对长江经济带及青海省‘三线一单’工作的指导调度,密切跟踪已发布省份的 ‘三线一单’落地应用情况,及时总结推广一些好的经验做法,协调推动第一梯队余下的5省份尽快发布 ‘三线一单’。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顶层沟通协调,充分发挥 ‘包保帮扶’工作机制,力争在年底前完成全国所有省份的 ‘三线一单’编制和发布工作。”生态环境部环评司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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