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出台政策措施 加大力度治理塑料污染
■ 中国工业报 金国军 今年6月,江西省印发实施了 《江西省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 (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为了促 《实施方案》落到实处,江西省政府新闻办和江西省发改委8月28日就“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召开新闻发布会。江西省发改委党组成员、省生态文明办专职副主任刘兵在作主题发布时说,2019年江西省包装废弃量约85万吨。 “限塑行动”实施难点突出表现在集贸市场执法难、公众认识不一致、替代产品成本高等问题。下一步,将加强对塑料制品生产和消费的监督管理,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和模式,规范塑料制品的回收利用,加强塑料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经验总结与宣传引导。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总工程师杨国华在作主题发布时说,力争到2020年底,江西省率先在部分地区、部分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到2022年,替代产品和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得到推广使用,形成一批塑料减量和塑料污染治理的典型模式。到2025年,基本形成塑料污染多元共治体系,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分阶段有序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引导全社会开启绿色生活方式。 职能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 据杨国华介绍, 《实施方案》提出了5个方面13条细化工作任务。一是禁止、限制目录中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同时加大禁止 “洋垃圾”进口监管和打私力度,确保 “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落实到位。二是分领域、分行业推进 “禁塑” “限塑”行动,如实施商场、集贸市场等场所禁塑限塑行动,明确具体工作举措。三是培育企业创建绿色产品供应链,优化新业态新模式。四是结合实施垃圾分类,加大塑料废弃物的分类回收,推进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适时组织开展塑料垃圾专项治理。五是加大对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替代材料产品研发和应用的支持力度,完善绿色管理标准、税收优惠政策等体系建设。 《实施方案》提出,江西省工信厅负责引导生产淘汰塑料制品的企业做好生产调整,江西省商务厅负责塑料制品销售和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江西省农业农村厅负责农村地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塑料污染治理的监督管理,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塑料制品质量监督、市场执法和日常监管,江西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塑料污染治理、生态环境破坏行为案件的立案查处。 支持塑料制品企业加大技改力度 江西省工信厅二级巡视员李善乐表示,对于塑料制品生产企业而言,要守规则,确保合规生产。要坚持诚信为本,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国际要求,在产品厚度、原材料采购等方面严格把好关;要练好内功,全面提升企业管理能力、经营能力、创新能力,重点要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引进各类管理人才,加强员工职业道德和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员工综合素质;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项生产规章制度,强化生产中各个环节的监督和管理,特别要加强产品检测,不断提高产品的合格率,切实保持生产稳定、保证产品质量,确保每一批次产品都符合国家要求,符合国际要求。 当前,塑料行业面临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企业要想在竞争中求生存,就必须主动适应市场形势,生产适销对路的产品;要想在竞争中求发展,则要想方设法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努力实现转型升级。一方面,要围绕当前主打产品的功能、性能、生产等方面,开展有针对性的技术储备,引进、研发新技术,开发、生产新产品,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以适应行业日益严格的技术要求。另一方面,要积极运用新材料、新装备、新工艺,对现有生产设施、生产工艺条件进行升级改造,向自动化、智能化、绿色化生产方向发展,努力提高生产效率、产品质量、品牌形象。 目前,江西省工信厅在企业技术改造、智能制造、产品开发、科技创新、工业设计、绿色制造、平台建设等方面,每年均安排了相应的资金、项目,积极鼓励、支持塑料制品生产企业进一步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新上智能化生产设备,研发、引进先进生产技术,加快绿色发展步伐,助推塑料产业优化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加强薄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治理 针对一些地方出现的不合理处置农用废旧薄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现象,江西省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刘春茂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农用薄膜、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治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强化地膜源头管控。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生产地膜的企业加强标准生产的监管,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同时,加强地膜使用技术指导,大力推广全生物可降解农膜的使用,从根本上减少地膜残留。 继续做好地膜残留监测。继续开展地膜残留例行监测,做好地膜采样、制样、送样工作,同时做好地膜使用与残膜回收情况、残膜回收成本、回收处理等方面数据资料的收集,为地膜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数据基础。 深入实施地膜回收利用。推动完善废旧地膜等回收处理制度,统筹考虑生活垃圾和地膜回收利用、处理,推动地膜回收和集中处理纳入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处理体系。积极在农业现代产业园开展全生物可降解地膜试点示范,总结推广试点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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