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医药 吉林加快建设长辽梅通白敦医药健康产业走廊
■ 中国工业报 王斌 为加快推进医药产业集聚,构建一体化布局,打造新的产业支柱,吉林省日前已出台多项举措,着力建设吉林省药企的集中区——长辽梅通白敦医药健康产业走廊,重点支持走廊区域内的6个市、县医药健康产业发展。 在鼓励企业自主创新方面,对企业新获得的新药证书且在吉林省转化生产的国家1~6类中成药、1~14类生物制品、1~2类化学药品和第三类医疗器械,将根据类别一次性给予每个品种50万~200万元奖补,每个企业年度最高可得到300万元;对新获得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或欧盟药品质量指导委员会注册认证的新药和高端医疗器械,将一次性给予100万~200万元奖补;对企业新获得批准文号且在吉林省转化生产的保健食品、新获得生产批号且在吉林省转化生产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给予一次性经费补助,每个企业年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在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方面,对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化学药品,一次性给予每个品种50万~100万元奖补,每个企业年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企业针对自有品种完成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化学药品,一次性给予每个品种100万元奖补,每个企业年度最高可达300万元。 在加快大企业集团培育方面,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10亿元、20亿元、50亿元、100亿元和200亿元的医药健康工业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200万元奖补;对通过网上支付工具结算、年成交额首次超过1亿元的医药流通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补;对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30亿元和50亿元的医药流通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50万元和80万元奖补;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10亿元、20亿元、50亿元的民营医药健康企业,给予年度新增贷款利息最高50%的贴息补助。 在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方面,对已认定的医药健康领域省级科技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研发投入补助;对新认定的、非省级科技小巨人的医药健康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经费补助。支持重大产业化项目加快实施,对投资3000万元以上,按期投产且取得预期经济效益的医药健康领域重大产业化项目,按实际发生贷款额一次性给予50万~100万元贴息补助。 此外,加快大品种培育。对经国家审定完成再评价工作的注射剂,一次性给予每个品种50万~100万元奖补;对通过二次开发,单个品种年新增销售收入5000万元和1亿元以上的中成药、生物制品、化学药品,一次性分别给予50万元和80万元奖补;对经盘活在吉林省生产上市,年销售款超过2000万元的医药健康闲置品种,给予一次性经费补助;对新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新注册地理标志商标的医药健康企业,也将给予一次性经费补助。 在此基础上,吉林省还尤为支持走廊区域内医药健康企业的成果转移转化。对与高校或科研院所签订技术开发或技术转让合同并实施转化的医药健康企业,将根据单份合同实际发生的技术合同交易额,一次性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奖补;对以技术成果作价入股创立的医药健康企业,一次性给予其注册资本实缴现金额的1%,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补;对医药健康企业通过外包研发成果、引进关键技术或购买核心专利在吉林省转化,年销售收入超过2000万元的医药健康产品,给予一次性经费补助;对由省外转让到吉林省,年销售收入超过2000万元的医药健康产品,给予一次性经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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