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医药 吉林五措施扶持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
■ 中国工业报 王 斌 据吉林省新闻办披露,面对后疫情时期出现的新形势和新变化,吉林省未雨绸缪,现已相继出台并开始实施一系列应对举措,决心从五个方面倾力扶持其支柱产业——医药行业的高质量快速发展。 一是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助力产业转型升级。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与高校、科研单位共建省级重点实验室、科技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医药健康领域科技创新平台;支持其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 (众创空间)和社会化科技服务组织等医药健康领域科技创新创业服务平台;支持民营企业组建产业技术研究院、先进技术研究院、工业研究院等医药健康领域新型研发机构。吉林省将按照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项目资助、后补助、股权、债权等多种方式给予引导扶持和合作共建,从而有效促进全省医药行业各类创新要素的有效集聚。 二是鼎力发挥人才引领作用,增强行业创新动力。围绕吉林省医药健康产业发展需求,对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创办企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中青年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给予一定经费补助;对入选引进外国专家项目计划和重点项目聘请的高端外国专家,给予不超过用人单位支付工薪60%的补助,年度资助经费最高可达60万元;对企业选聘的外国人才,只要符合签证实施办法规定条件的,就可申请5~10年有效、多次入境,每次停留期限不超过1180天的人才签证,并免除签证费和急件费。 三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精准对接产业需求,创新金融服务方式。鼓励金融机构建立综合服务机制,组建任务型团队,为医药健康企业提供企业账户、理财、结算、融资等多方面的金融服务;鼓励发展融资产品,充分利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保理、循环额度贷款等产品组合,满足不同类型融资需求;探索发展医药生产设备融资租赁服务,着力降低企业成本投入。 鼓励知识产权和注册商标权质押贷款,对获得省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医药健康企业,1000万元以内贷款额度给予补助;支持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开展注册商标权质押贷款业务;鼓励银行信贷产品创新,加大对知名品牌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进一步发挥省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基金等各类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撬动社会资本支持民营医药健康企业转型升级;引导融资担保机构扩大对民营医药健康小微企业的担保规模,加大对其融资担保业务降费的奖补力度,将全省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平均担保费率下调至15%以内。 四是优化区域资源配置,着力打造特色产业集群。对招商引资、兼并重组的医药企业实施的技术提升改造与产品优化升级项目,一次性给予新购研发仪器设备实际投资额的20%、最高100万元的奖补;鼓励医药企业根据产业布局和行业发展需求,通过联合、重组兼并、融资等方式组建企业集团,优化组织结构,提升市场竞争力;大力支持企业开拓市场,积极协助符合条件的省内药品纳入国家医保目录;及时将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省内产品纳入药品集中采购目录,并鼓励使用。 五是创新营商政策环境,着力提高市场活力。主要是优化审评审批流程,开设医疗器械审评审批绿色通道,缩短行政审批时限,拓宽注册检验渠道;加强技术咨询服务,鼓励药品生产企业、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作为研发成果的持有人,在吉林省申请药品注册和上市许可。 保障基础资源供应,对用地集约的医药健康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 《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对投资10亿元以上的医药健康产业项目,所需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采用 “点供”的方式直接安排;支持符合条件的稳增长重点医药健康企业开展大用户电力直接交易,鼎力满足企业电力需求。 积极助推企业降本减负,将全省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收费标准在现行基础上下降30%,切实降低企业成本;实施稳岗补贴政策,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裁员率低于统筹区登记失业率的医药企业,按照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额度的50%给予稳岗补贴;对相关医药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减免、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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