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要求 采取果断措施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
■ 中国工业报 邹 洁 12月6日上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召开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分析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安排部署岁末年初煤矿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范工作。国务院安委会副主任、应急管理部党委书记黄明在会上强调,要深刻吸取近期煤矿重大事故教训,采取果断措施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举一反三抓好其他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确保岁末年初安全形势稳定。 会议强调,要始终坚持把煤矿安全作为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坚决采取果断措施,有力有效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严格执行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要组织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负责人重新学习、狠抓落实,特别是对乡镇政府所辖区域内发现非法煤矿、县级政府所辖区域内1个月发现2处或以上非法煤矿且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提请上级机关对政府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负责人给予处分。严格国有大矿系统性监管监察,严禁地方政府和上级公司违背规律超额下达产量指标,严格落实 “八定”措施 (定采掘头面数、定检维修作业点、定工作内容、定工作量、定入井人数、定组织方式、定安全规程措施、定安全管理责任),将董事长、总经理、矿长、实际控制人、总工程师等 “五个关键人”履行安全职责情况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和国有资产、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通报,推动煤矿落实主体责任,科学规范组织生产。严格停产关闭整顿矿井管控措施,对纳入关闭退出的煤矿,督促地方政府明确安全管控责任,严禁违规设置 “回撤期” “过渡期”,严禁违规转包井下回撤工程;对长期停工停产煤矿,地方监管部门要对主要提升运输设备上电子封条,加强包矿盯守责任落实,严防明停暗开、日停夜开;对技改煤矿,地方监管部门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对照设计严格检查。严格实施重大隐患整改销号制度,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加强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培训,加强对隐患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和矿山安全举报奖励制度、线人制度等,切实解决执法不精准、重大隐患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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