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点“稳”“保”“新” 国办出台20条措施促进消费
■ 中国工业报 孟凡君 消费是最终需求,是畅通国内大循环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引擎,对经济具有持久拉动力,事关保障和改善民生。4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 《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简称 《意见》),从系统全面促进消费的角度,提出五大方面20项重点举措,协同发力、远近兼顾,综合施策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 一方面, 《意见》着眼长远,着力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打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全链条、各环节,统筹不同领域、不同层次、不同群体消费发展需求,推动消费相关政策、制度、技术、业态、模式等创新,有序破除消费领域体制机制障碍,着力提升居民消费能力和意愿,促进供给体系、需求结构、流通网络和发展环境提质升级,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进一步巩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为培育完整内需体系、形成强大国内市场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更加坚实的支撑。 另一方面,《意见》聚焦当前,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应对疫情对消费的影响,努力稳定当前消费,切实保障消费供给,促进消费持续恢复。 近年来,我国消费规模稳步扩大、结构持续优化、业态日益丰富,居民消费从有形物质商品向更多服务消费扩展,发展型、享受型消费进一步壮大,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巩固。2021年,最终消费支出拉动国内生产总值增长5.3个百分点,贡献率为65.4%,是经济增长第一拉动力。我国有14亿多人口的超大规模内需市场,孕育着大量消费升级需求。同时,也应当看到,我国消费发展水平与主要的发达经济体相比仍有一些差距,居民消费能力和意愿有待增强,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有待提升,流通循环和消费环境有待优化。 最近一段时间,由于国内疫情多发,特别是有些突发因素超出预期,给经济平稳运行带来更大不确定性和挑战,消费特别是接触性聚集性消费受到较大影响,3月当月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由增长转为下降,消费恢复进一步承压。随着疫情得到有效管控、政策效应逐步显现,正常经济秩序将快速恢复,消费也将逐步回升,消费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强化协同联动,会同有关方面切实抓好 《意见》贯彻落实,在“稳” “保” “新”上下大力气,努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 一是固 “稳”,着力稳住消费基本盘。落实好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特困行业纾困扶持措施,鼓励地方加大帮扶力度,支持各地结合实际依法出台税费减免等措施,稳住更多消费服务市场主体。鼓励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引导金融机构丰富大宗消费金融产品。加快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将消费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纳入专项债支持范围,以投资带消费。有序开展各类消费促进活动,释放更多消费潜力。 二是抓 “保”,全力保障消费供给。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需要,支持各大中城市科学规划建设一批集仓储、分拣、加工、包装等功能于一体的城郊大仓基地,确保应急状况下及时就近调运生活物资,切实保障消费品流通不断不乱。认真落实4月18日全国保障物流畅通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在精准落实疫情防控举措的基础上,全力做好物流保通保畅工作。建立完善重要商品收储和吞吐调节机制,持续做好日常监测和动态调控,落实好粮油肉蛋奶果蔬和大宗商品等保供稳价措施,特别是要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三是强 “新”,充分发挥适应防疫需要的新型消费优势。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促进新型消费,科学推广无接触交易服务,加快线上线下消费有机融合,扩大升级信息消费,培育壮大智慧产品和服务等 “智慧+”消费,既提升居民消费便利度,又助力数字经济大众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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