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伟大变革 深化改革激发活力 对外开放能级持续提升
■ 中国工业报 马 艳 对外开放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是国家经济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坚持开放共赢,推出一系列扩大开放的重大举措,取得显著成效。商务部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货物贸易总额已连续5年全球第一,吸收外资保持全球第二,对外投资稳居世界前列。 开放已成为当代中国的 “标识”。在今年的两会上,我国更是释放出积极信号,让世界看到中国坚持对外开放的决心。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外贸外资平稳发展。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不断拓展对外经贸合作,以高水平开放促进深层次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 放宽外资市场准入 近年来,我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持续缩减。2017-2020年,我国连续4年修订全国和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外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分别由93项、122项减至33项、30项,在金融、汽车等领域推出一批重大开放举措,为外商投资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2021年,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更进一步深化制造业开放、提高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精准度、优化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管理等。本次修订,实现了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制造业条目清零。 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金贤东表示,2021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缩短了长度、完善了管理制度、提高了精准度,首次明确对负面清单禁止投资领域的外商直接投资、证券投资进行差别化管理,为从事负面清单禁止投资领域业务的境内企业到境外上市提供了政策空间,支持境内企业依法合规选择国际国内两个市场进行融资,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列出了我国针对外商投资的特别管理措施,是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对外开放程度最直接的体现。”商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 投资环境日益优化 “这两年,受疫情影响以及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布局调整,全球跨国投资波动很大。但是,中国利用外资始终保持稳定增长,一直是外资投资的热土。”商务部部长王文涛表示,2021年中国吸收外资再创历史新高,首次突破了1万亿元人民币,达到了1.15万亿元,是近十年来首次实现两位数的增长,增速达到了14.9%。 中国市场对外资的强大吸引力,与日益优化的投资环境分不开。2019年3月1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新的外商投资法取代了 “外资三法”,对外商投资准入、促进、保护、管理等作出了系统的、统一的规定。 商务部发言人表示,将全面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持续完善配套规定,落实外资企业依法平等享受政府资金安排、土地供应、税费减免、资质许可、项目申报、人力资源等各类支持政策,平等参与标准制定和政府采购,着力营造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 2021年10月,商务部发布 《“十四五”利用外资发展规划》指出,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强化开放平台功能,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孟华婷说,“从压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到扩大鼓励外资目录范围,从提升监管水平到加强外资服务,从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到促进国际投资自由化、便利化,都是为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实现新一轮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服务。” “一带一路”新动能强劲 2013年,中国提出了 “一带一路”倡议,倡导中国与世界各国通过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而建立更加紧密的互联互通伙伴关系,促进经济资源在区域层面乃至全球实行更加有效的配置而实现联动的区域和全球经济增长,实现互利共赢和共同发展。 这一中国方案的提出,迅速得到了许多国家和国际组织的支持。目前,我国已与149个国家、32个国际组织签署了200余份共建 “一带一路”合作文件;中欧班列2021年开行15000多列,同比增长29%。 商务部部长助理盛秋平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去年,在各方共同努力下,“一带一路”经贸合作克服疫情等困难,不断走深走实,为全球开放合作、世界经济复苏注入了新动能。我国与沿线国家贸易达到1.8万亿美元,同比增长32.4%;对沿线国家直接投资214.6亿美元,增长15.3%;自沿线国家吸收外资112.5亿美元,增长36%。在沿线国家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897亿美元,占我方总体比重达到57.9%。 “一带一路”倡议顺应时代潮流,契合世界发展规律,符合各国人民利益。盛秋平表示,今年商务部将立足 “三个重要”新定位,深入推进 “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全面促进更高水平开放,全力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同时,将重点做好五方面工作:一是持续巩固合作基本盘;二是稳步拓展合作新领域;三是高质量打造标志性工程;四是更好发挥机制和平台作用;五是全面强化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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