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涌泉”行动 泉州加快人才强市步伐
6月19日,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出台 《关于开展 “涌泉”行动集聚各类人才在泉创业就业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 《措施》),针对吸引高校毕业生、相关技术技能人才以及海外人才、华侨人才、台湾人才,提出20条政策、39项具体任务。 《措施》提出,泉州将加快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打通人口、人力、人才资源通道,打造青年人才向往地、青年发展友好城、创新创业首选地,吸引和集聚各类人才竞相涌入泉州创业就业,为泉州 “强产业、兴城市”双轮驱动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支持就业创业 提供实习就业机会。动态储备5万个以上优质就业岗位,与全国100所以上高校、职业院校建立人才招聘直通渠道。建设1000个以上大学生实习基地,对接收高校在校生实习并提供免费住宿、顶岗劳动报酬、购买人身意外保险的实习单位,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同时,探索采取专项招聘、直接考核等灵活方式,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到国有企业和基础教育、医疗卫生等事业单位。 开展公益创业辅导。依托在泉高校、职业院校和众创空间,建成50所以上公益性创业学院,每年提供不少于5万人次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训机会。培训数量、质量达到相应标准的,每年给予每家创业学院10万元奖励补助。组建创业服务团和 “名企导师”训练营,为大学生创业团队提供商事、财税、法务、电商、知识产权、人力资源、供应链管理等全流程专业化创业辅导。 加大创业融资支持。由在泉州银行和市、县两级政府融资担保公司创新开展 “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涌泉贷”等信贷业务,为毕业5年内来 (留)泉州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团队或创业企业提供无抵押担保贷款、贷款利率下调等扶持。 完善人才奖励机制 给予补贴补助。支持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根据毕业 (结业)考核合格的学徒人数及其培训技能等级,按照中级工班每人每年5000元、高级工班每人每年6000元给予补助。支持民营企业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对中小微企业按每吸纳一人给予1000元一次性补贴。 同时,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泉州市推荐引进各类人才,推荐的人才在泉州稳定就业且认定为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按有关标准予以奖励;单家机构当年度推荐高校毕业生或其他紧缺急需人才达100人以上且在泉州稳定就业的,按每人500元标准对该机构予以奖励。 开辟侨智回归绿色通道。常态办好RCEP青年侨商创新创业峰会、“同心杯”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大赛、“海智”项目路演活动,搭建“企智资”对接平台,促成优秀创业创新项目在泉州落地。对优秀侨智项目,产业基金、创投基金予以重点投资,必要时 “一事一议”予以支持。 设立台湾青年创业就业基地。对形成集聚效应的市级台湾青年创业就业示范基地给予50万-100万元奖励,给予来泉州创业就业的台湾青年享受创业场所租金和首次装修改造补助。进一步扩大对台资质采认和台湾地区职业技能资格直接采认范围。 加大生活保障力度 保障刚需购房和提供住房租赁优惠。对有意来 (留)泉州创业就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和取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人员,提供最长7天的来泉州求职短期免费住宿、享受泉州户籍人员购房政策、租住政府保障性房源或人才公寓按租房价格15%补助,并鼓励有条件的县 (市、区)规划建设青年人才主题社区。 提供优质教育学位。对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关技术技能人才,属市高层次人才的,其子女就学执行现行高层次人才支持政策;其他来 (留)泉州创业就业满一年的,保障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构建 “类海外”环境。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建设 “海智基地”“海创园”“侨创园”“留创园”等海外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加强与 “一带一路”沿线友好城市开展交流合作,构筑海外人才蓄水池。办好双语学校、国际课程班,引入国际医疗、康养等机构,为来泉州创业就业海外人才提供国际化的高品质服务。 (黄书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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