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数据资源有序流通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开建
10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提出,2023年底前,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初步形成,基本具备数据目录管理、数据归集、数据治理等能力,数据共享和开放能力显著增强。到2025年,政务数据资源实现有序流通、高效配置,数据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 《指南》指出,完善政务大数据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并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建立全量覆盖、互联互通的高质量全国一体化政务数据目录,实现全国政务数据 “一本账”管理。 《指南》提出,充分整合现有政务数据资源和平台系统,重点从统筹管理、数据目录、数据资源、共享交换、数据服务、算力设施、标准规范、安全保障等方面,组织推进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 《指南》指出,要全量编制政务数据目录,全面摸清政务数据资源底数,建立覆盖国家、省、市、县等层级的全国一体化政务数据目录,形成全国政务数据 “一本账”,支撑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数据有序流通和共享应用。并建立数据目录分类分级管理机制,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重要政务数据具体目录,加强政务数据分类管理和分级保护。 同时,建设完善数据资源库,协同发展改革、公安、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国务院部门持续建设完善人口、法人、自然资源、经济、电子证照等国家级基础库,协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应急、自然资源、水利、气象、医保、国资等部门加快优化完善医疗健康、政务服务、社会保障、生态环保、信用体系、应急管理、国资监管等主题库,统一纳入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管理。 共享交换方面,《指南》要求,构建完善统一共享交换体系,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形成覆盖国家、省、市等层级的全国一体化政务数据共享交换体系有序推进国务院部门垂直管理业务系统向地方政务数据平台共享数据。同时,建设全国标准统一的政务区块链服务体系,推动 “区块链+政务服务”“区块链+政务数据共享”“区块链+社会治理”等场景应用创新,建立完善数据供给的可信安全保障机制,保障数据安全合规共享开放。 聚焦城市治理、环境保护、生态建设、交通运输、食品安全、应急管理、金融服务、经济运行等应用场景,推动各地区各部门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立政务数据仓库,为多行业和多跨场景应用提供多样化共享服务。同时,围绕产业发展、市场监管、社会救助、公共卫生、应急处突等领域,推动开展政务大数据综合分析应用,为政府精准施策和科学指挥提供数据支撑。 (李子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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