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金白银扶持 湖北加快建设氢能强省
■ 中国工业报记者 曹雅丽 氢能产业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重点发展方向,已成为新一轮区域竞争的热点赛道。近日,湖北省出台 《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 《若干措施》),以强化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的有力、有效政策供给。 《若干措施》紧紧围绕湖北省氢能产业发展规划及发展战略,以明确的工作抓手和切实的具体措施,打造氢能全产业链生态,全面推进氢能强省建设。 助力产业成长 真金白银扶持各环节 今年3月,湖北省已经出台了 《湖北省氢能产业发展规划》,此次出台的 《若干措施》共12条,进一步细化了具体措施。 据湖北省发改委相关人士介绍,湖北省氢能产业发展有一定产业基础、研发能力和应用环境,目前具备约50万吨/年工业副产氢能力,建成加氢站13座,推广氢能车超过300辆。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 (武汉)、武汉理工大学、中船712所等院所加快成果转化,催生出一批氢能企业。其中,国电投布局建设华中氢能产业基地,国家能源集团氢能工程技术中心落户武汉,武汉经开区已初步形成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集群。 据介绍,针对湖北省氢能产业还处于导入期,技术水平不高、基础设施不足、管理机制不健全等堵点痛点,《若干措施》通过集成各级财政资金、省预算内投资资金、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资金、省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等,对氢能产业 “制、储、运、加、用”全链条的重点环节给予支持,以真金白银补到关键处,力度和覆盖面不弱于相关省市已出台的政策,助力氢能产业加速进入成长期。 在支持产业投资方面,对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新引进氢能产业项目,按建设有效期内企业实施该项目银行贷款实际支付利息的50%予以贴息,单个项目年度贴息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可连续贴息3年。对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氢能产业技改投资项目,按照项目生产性设备投资的8%予以支持,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低100万元,最高1000万元。 在储运设施投资方面,对专门从事高压氢气/液氢存储的企业,按设备投资的10%给予企业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对总长度不少于5公里的纯氢管道项目,在省预算内投资中按纯氢管道设备投资额20%、最高500万元补贴。 在建加氢站和推广氢能源汽车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对2025年底前建成并投用,且日加氢能力 (按照压缩机每日工作12小时加气能力计算)500公斤级以上的前50座加氢站 (含氢能船舶加氢站),在省预算内投资中一次性给予项目投资额20%、最高200万元建设资金补贴。对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达到年度增量目标的市州政府,每年给予奖励1000万元。 在支持氢能核心技术攻关方面,对氢能领域获批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的单位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补助资金,将氢能领域 “高精尖缺”人才纳入 “楚天英才计划”,对企业和机构参与制定涉氢装备和产品应用标准的予以奖励。 鼓励“绿电”制氢 加大加氢站建设力度 目前,湖北省氢气主要来源于钢铁、化工等企业的副产品,具备约50万吨/年工业副产氢能力,如宜昌、武汉、孝感、潜江等地就有氯碱、焦炉煤气、炼化等行业副产氢优势资源。 未来,氢气来源将更多。《若干措施》提出,对有副产氢优势资源的地方,按产氢量给予相应能耗和碳排放扣减,允许石化企业在厂区外建设车用氢气提纯装置和集中充装设施,提高低成本化工副产氢供应能力。 用 “绿电”制氢,可以 “绿上加绿”。《若干措施》提出,探索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制氢,建设规模化制氢产业基地,逐步构建多元化氢能供给体系。《若干措施》还提出将推动氢能在冶金、建材、化工等工业领域融合发展,积极探索氢燃料电池分布式热电联供,燃气掺烧氢气,氢储能在可再生能源消纳、电网调峰等应用场景示范。 目前,湖北省建成加氢站13座,《若干措施》中对加氢站的布局也有安排。沿 “汉十”“汉宜”“武黄”等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10座加氢综合示范能源站。同时,在高速公路投资建设中预留加氢站等服务设施建设条件。支持在航运码头建设船用加氢站,对纳入各地加氢站布局规划、独立占地的加氢站,优先安排项目用地指标。鼓励中石化、中石油、省交投等企业利用现有加油站、加气站改建或扩建加氢设施。 打造产业集群 推广应用氢燃料汽车 交通运输行业是氢能利用的一大场景,其中氢燃料汽车是重中之重,目前湖北省已发展氢能车超过300辆。《若干措施》提出,将氢燃料汽车产业纳入 “51020”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集群,推动打造全国重要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中心和生产基地。 《若干措施》提出以中、重型商用车为重点,在全省推进氢燃料公交车、物流车、环卫作业车、渣土车、绿化养护车、通勤车等加快应用,鼓励各地在新增或更换政府公务用车、市政环卫车及城市配送车时优先选择氢燃料电池汽车。 各地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有年度增量目标,并为其上路提供便利。其中武汉市年度增量目标为800辆,襄阳市、宜昌市分别为300辆,其他市州为150辆。 将来,长途汽车、城际客车将会有很多是氢燃料汽车。《若干措施》提出,在省内都市圈节点城市以中长途、中重载氢燃料电池商用车的示范应用为重点,推动建设 “武汉-襄阳(十堰)-宜昌-武汉”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圈。鼓励武汉-宜昌-襄阳市际线路的道路客运企业使用氢燃料电池客车,打造武汉、襄阳都市圈和宜荆荆都市圈氢燃料电池汽车客运专线。 此外,《若干措施》还提出要结合天河机场、顺丰机场航空货运枢纽、武汉新港等重点物流枢纽基地建设,推进氢燃料电池物流车、重型载货车及叉车等示范应用,打造多港联运氢燃料电池汽车货运专线,支持宜昌市沿长江开展氢能船舶应用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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