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印发《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 《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外公布。中央农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制定出台 《办法》,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落地见效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建立健全乡村振兴责任体系,健全强有力的乡村振兴推进机制,推动形成全党全社会合力促振兴的工作格局。 针对乡村振兴责任制总体要求,上述中央农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实行乡村振兴责任制,主要目的是以责任落实推动政策落实、工作落实,确保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具体来看,一是因地制宜、统筹兼顾;二是条块结合、分级负责;三是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四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层层落实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要求。 《办法》对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以及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农村基层党组织推进乡村振兴主要责任内容、责任要求和责任主体作出了具体规定。其中,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层面看,在责任内容上,办法明确部门推进乡村振兴8方面具体责任,包括拟订并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在责任要求上,办法规定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开展乡村振兴重大政策研究、重大事项协调、重大任务督促落实等工作,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落实行业或者领域内乡村振兴各项任务,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乡村振兴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在责任主体上,办法强调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党组 (党委)对本单位本系统乡村振兴工作负主体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 此外,办法在社会动员方面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一是深化定点帮扶,二是强化东西部协作,三是积极动员社会力量。 “《办法》围绕责任落实构建了一整套全方位考核监督机制,切实发挥 ‘指挥棒’作用。”上述中央农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是建立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制度。二是建立乡村振兴工作报告制度。三是开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督查。四是开展乡村振兴监测评估。五是强化乡村振兴激励约束。 (曾阳风) 四部门:推进黄河流域工业绿色发展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黄河流域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 《指导意见》),推进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区域重大战略。 黄河流域横跨我国西部、中部、东部9个省 (自治区),既是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支撑带,又是重要的生态屏障及制造业基地。《指导意见》瞄准黄河流域工业绿色发展短板,围绕产业结构布局调整、水资源集约化利用、能源消费低碳化转型、传统制造业绿色化提升、产业数字化升级等主线,着力提升黄河流域工业绿色发展水平,为 “十四五”黄河流域产业绿色转型、化解资源环境瓶颈约束,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描绘蓝图。 《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黄河流域工业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升,产业结构和布局更加合理,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全面完成,传统制造业能耗、水耗、碳排放强度显著下降,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清洁生产水平和产业数字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绿色低碳技术装备广泛应用,绿色制造水平全面提升。 《指导意见》从推动产业结构布局调整、推动水资源集约化利用、推动能源消费低碳化转型、推动传统制造业绿色化提升、推动产业数字化升级、保障措施6个方面提出多项具体任务。 其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以及沿黄河省、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优化工业用水结构”,明确 “严格高耗水行业用水定额管理”,推进非常规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推动有条件的黄河流域工业企业、园区与市政再生水生产运营单位合作,创建一批产城融合废水高效循环利用创新试点,加大海水淡化自主技术和装备的推广应用力度等。 《指导意见》提出,积极推进黄河流域新型信息基础设施绿色升级,降低数据中心、移动基站功耗。依托国家 “东数西算”工程,在中上游内蒙古、甘肃、宁夏、成渝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地区,开展大中型数据中心、通信网络基站和机房绿色建设和改造。 (宗 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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