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个省级碳足迹评价方案出台
3月7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 《山东省产品碳足迹评价工作方案 (2023—2025年)》(以下简称 《方案》),标志着我国首个省级碳足迹评价方案出台。 《工作方案》提出,到2023年底,初步完成山东省重点企业碳足迹碳排放因子基础数据收集,启动碳足迹核算评价体系、方法学核算体系建设,完成100家重点企业产品碳足迹核算;2024年,建立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评价体系,初步建立碳足迹核算模型,完成200家重点企业产品碳足迹核算。对标绿色发展先进省份的产品碳排放水平,鼓励企业不断降低产品碳排放,建立健全碳足迹核算评价监督管理机制;2025年,完成300家重点企业产品碳足迹核算,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制度基本健全,排放因子数据集和核算模型不断完善,初步实现多边碳足迹标识互认,国际合作交流进一步拓展。 《工作方案》建议,通过开展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评价工作,进一步强化企业绿色低碳发展意识,提升产品绿色低碳水平和服务供给能力,建立健全产品全生命周期碳排放管理体系,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服务和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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