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将开展新能源生产安全专项整治
■ 中国工业报记者 祁晓玲 3月20日,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印发了 《云南省新能源行业领域产业链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 《方案》)。 重点整治光伏和锂电池产业 据中国工业报了解,专项整治工作以新能源行业领域的工业硅、多晶硅、单晶硅、单晶硅切片、太阳能电池板制造等光伏产业和三元铁锂和磷酸铁锂系等电池正极材料,锂电池负极材料以及锂电池用隔膜材料等锂电池材料生产制造等企业为重点,着力强化新能源行业领域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提升新能源行业领域产业链、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的长效机制,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云南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根据此次 《方案》,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整治的内容包括安全管理、工艺环节、行业专项等内容。 在安全管理方面,一是要重点检查锂电池材料项目在可研阶段是否依法进行了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或安全预评价;在初步设计阶段是否依法进行了安全设施设计,并组织专家评审;在项目投产运行阶段是否依法进行了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二是要检查锂电池材料生产企业是否依法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实时依托安全风险 “码上查”信息系统,及时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三是要检查全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是否依法规范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是否分层次、分类别、分岗位制定并组织实施;是否足额提取安全培训费用并专款专用。 在工艺环节方面,一是要检查危险作业。锂电池材料生产企业是否存在动火、高处、有限空间、燃 (煤)气等风险性较高的作业活动未执行作业审批制度,是否明确进入现场作业人员名单和职责,或作业审批未实行提级管理;涉及焊接与热切割、电工、高处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具备作业资格;是否对动火区可燃物、可燃设备或部位,以及可能意外启动的设备以及涌入的物料、高温和有毒有害气体等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二是要检查涉相关方外包作业。锂电池材料生产企业是否存在运营、检维修作业发包给其他单位,且承发包双方未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承接有关项目特别是涉及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设施的相关方是否具备法定资质,是否存在转借资质或者人员违规挂靠等违法行为,有关项目是否违法层层转包。 三是要检查涉尾气吸收处理装置。锂电池材料生产企业采用硝酸和氨气 (水)进行尾气处理的设施是否经过正规设计,是否排查防控硝酸铵 (亚硝酸氨)、氢气等易爆物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 在行业专项方面,一是要检查锂电池材料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存在运用化工工艺,并使用大量危险化学品,是否对其内部配套建设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做好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于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是否完善自动化控制设施,建立健全监控体系。 二是锂电池材料生产企业涉及粉尘爆炸、气体燃爆、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等装置或场所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将依法停产整顿 《方案》要求,6月底前全面开展并完成新能源行业领域产业链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不划阶段、不分环节,集中解决新能源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消除监管盲区;有效化解新能源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规范新能源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省级重大项目和 “重中之重”项目安全发展。 开展新能源行业领域产业链企业安全生产的专项整治,是消除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盲区、保障云南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体现。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企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扎实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全力确保新能源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与稳定。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要求各州、市应急局要结合本地区新能源行业领域产业链企业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积极宣传发动,确保有人抓、有人管、出实效。各有关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切实加大安全投入,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强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规范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方案》称,新能源行业领域产业链企业横跨有色冶炼、基础化工、机械制造、电子材料等多个行业领域,传统生产工艺叠加精细化工工艺、成熟运用技术叠加新研发技术、粉尘 (气体)爆炸叠加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等多重安全风险,涉及工贸和危化等多种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复杂现状,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加强新能源行业领域产业链企业工贸和危化监管执法联动和信息及资源互通共享,形成合力,密切协作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协同联动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共同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 针对云省新建大量磷酸铁锂等新能源电池生产企业,传统安全风险叠加新兴行业增量安全风险,安全监管仍存 “空白”地带的实际,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对已建成企业,组织专家指导服务,协助企业进一步辨识安全风险、排查安全隐患、消除安全风险,确保生产安全。 《方案》中强调,云南各州、市应急局统要筹本地区监管执法力量,对照重点整治内容,逐一对辖区内新能源行业领域产业链企业开展安全监管的执法检查,依法严肃查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只检查不执法,对达到处罚标准的违法行为一律依法进行处罚,对重大隐患一律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对重大安全风险化解不及时、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依法停产整顿。要综合采取警示约谈、工作通报、一案双查、行刑衔接、诚信管理、主流媒体公开曝光等举措,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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