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加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5月12日从生态环境部了解到,截至2023年3月,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确定的3294项整改任务,总体完成率超过97%。第二轮督察明确的2164项整改任务已完成60%,一批重大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取得明显进展。 2019年至2022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分六批完成对31个省 (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个国务院部门和6家中央企业的督察。2023年2月9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全部向社会公开,共明确整改任务2164项。 督察整改是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环节,是检验督察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志。被督察对象将督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发展问题来抓,瞄准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以整改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以整改促进高质量发展。 目前,第二轮前四批被督察对象督察整改情况均已对外公开。从已公开的情况看,有的地方以督察整改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有的地方针对当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持续发力,通过督察整改筑牢生态屏障;有的被督察对象以督察整改工作为抓手,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了生态环境质量稳定改善的预期目标。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要切实加强生态环境立法和督察执法,深入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 (李子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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