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渭平原污染防治攻坚:能源转型如箭在弦
■ 中国工业报记者 孟凡君 汾渭平原是我国重要的能源和重工业基地,煤炭在能源消费中的占比接近80%,煤炭消耗量约占全国十分之一。同时,汾渭平原也是全国空气污染最严重的区域之一,2022年PM2.5浓度为46微克/立方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29微克/立方米)。7月13日,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与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联合发布了 《汾渭平原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煤炭总量控制》(以下简称报告)《碳中和目标下山西省焦化产业转型发展和定位研究》与 《碳中和目标下山西省煤电产业转型发展和定位研究》。 自然资源保护协会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张洁清认为,打好汾渭平原污染防治攻坚战,要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抓手,推动汾渭平原能源转型。针对汾渭平原各城市不同的资源条件和产业结构现状,推进实施区域差异化煤炭消费管控。同时,建立区域协调机制,加强部门协同,实现环境质量、污染控制、煤炭消费与温室气体减排的目标协同。在全国 “双碳”目标 “一盘棋”下,山西作为全国重要的能源资源基地,需要理顺能源和社会经济发展的 “立”与 “破”、局部与全局、短期与长期等多重关系,用系统思维推动煤电和焦化等重点行业转型。 区域控煤协同减排效益显著 在政府文件中,汾渭平原包括山西省晋中市、运城市、临汾市、吕梁市,河南省洛阳市、三门峡市,陕西省西安市、铜川市、宝鸡市、咸阳市、渭南市及杨凌示范区等11市1区。考虑到山西省中南部的太原市、阳泉市、晋城市和长治市4个地市大气污染较为严重、煤炭消费较高,报告将上述15市1区全部纳入研究范围,合称为汾渭平原区域。 报告认为,未来 5-10年,是汾渭平原区域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阶段,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等多重发展带来煤炭消耗与碳排放增长的刚性压力。以现有规划目标和措施力度推动能源转型,汾渭平原区域实现“十四五”期间煤炭消费降低的难度较大,需要加大能源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实施区域差异化煤炭消费控制。 报告指出,“十四五”期间,汾渭平原区域煤炭消费、碳排放总体处于峰值平台期,如果不采取强有力措施,区域煤炭消费难以下降。如果进一步加快清洁能源发展、控制煤电发电量增速、提高工业电气化程度并加大散煤治理力度,汾渭平原区域的煤炭消耗量有望在 “十四五”后期达峰,并于2025年开始下降。碳排放方面,汾渭平原区域将于“十四五”中期实现碳达峰,早于煤炭消费达峰2-3年。同时,在 “十四五”阶段,汾渭平原区域内煤电仍会有一定增长,煤电装机将在2025年达到峰值,非化石能源发电加速发展。 近年来,汾渭平原各城市加快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强化能耗双控、加强能源清洁化利用、加大节能改造力度、创新能源管理制度、深化大气污染治理等措施,区域空气质量显著改善。报告表明,汾渭平原区域控煤具有显著的协同减排效益,预计在 “十四五”期间,通过能源结构调整、能源效率提升、散煤清洁替代等措施可以实现温室气体和污染物协同减排。 报告建议:一是充分考虑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要求和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影响,适时调整能源电力结构;加强对新能源产业、技术的扶持和引进,进一步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管理,持续推进电力体制改革。二是优化工业产业结构,鼓励科技含量高的绿色工业发展,引导新兴产业落地,构建清晰的循环经济产业链;推广先进适用的节能低碳技术,推广全生命周期绿色产品,推进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三是积极依托物联网、大数据与“互联网 +”技术等建设清洁取暖工作流程服务、监控平台;充分结合乡村旅游、示范工程提升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利用秸秆打捆直燃技术等提高能源商品化程度,加强对清洁取暖改造效果跟踪监督和评估。四是推进实施区域差异化煤炭消费管控,建立区域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部门协同,环境质量、污染控制、煤炭消费与温室气体减排的目标协同;完善能源消费统计制度体系,健全 “用煤权”交易体制。 提前规划 推动重点行业转型 煤电和焦化行业是山西煤炭消费和碳排放重点行业。2021年,山西省电力热力生产用煤约占全省煤炭消费总量的44.3%,碳排放约占全省总量的46.0%;炼焦用煤约占全省煤炭消费总量的32.9%,碳排放约占全省总量的4.6%。在碳中和目标约束下,山西焦化和煤电两个行业需从产业链角度出发,加速转变行业定位,提前规划转型路径。 《碳中和目标下山西省焦化产业转型发展和定位研究》预计,山西省焦化行业碳排放量在 “十四五”期间将处于达峰平台期,“十五五”期间及之后呈明显下降趋势。2025年,山西省焦炭产量预计约9200万吨。2028年之后,随着钢铁需求下降及钢铁生产技术变革,山西省焦炭产量将逐步减少,焦炭行业处于衰退期,产能过剩的局面将逐步扩大,资产搁浅风险增加。 《碳中和目标下山西省焦化产业转型发展和定位研究》提出,山西省焦化行业产能规模应顺应行业趋势,力争到2025年将产能控制在1.4亿吨以内,到2030年控制在1.2亿吨以内。应探索建立焦化行业能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与生产挂钩的约束机制,推动焦化企业节能减污降碳;鼓励支持孝义、介休、河津、潞城等四个千万吨级焦化集聚区组建区域焦化副产品 (焦炉煤气、煤焦油、粗苯等)资源管理公司,推动焦化副产品深加工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和生产经济效益。 《碳中和目标下山西省煤电产业转型发展和定位研究》认为,为保障电力系统安全和民生供热需求,“十四五”“十五五”期间,山西省煤电装机总量仍将保持一定幅度增长,预计2030年达到8300万千瓦-8700万千瓦。在“碳中和”强约束下,到2030年山西省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将达到2022年的3倍左右,可再生发电量占比提升至40%。到2060年山西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预计将分别达到2022年的4倍和12倍,可再生发电量占比提升至80%以上。 新能源的快速发展将加速山西煤电定位转变和合理退出进程。《碳中和目标下山西省煤电产业转型发展和定位研究》建议,山西省煤电应严格 “控容”发展,加快实施 “三改联动”,推进 “四大定位”转变,即 “电力电量主体电源向支撑性电源转变”“保障基荷作用向系统调节作用转变”“供热主体向供热支撑转变”和“外送主体到外送支撑转变”,积极主动适应“双碳”目标要求。建立煤炭弹性生产机制,强化中长期合同履约监管,确保电煤供应数量充裕、价格合理、质量稳定;鼓励煤电和新能源企业通过调节能力租赁、交叉持股、环境价值合作等方式优化组合;充分发挥山西电力市场建设优势,积极探索构建适合省情的煤电容量成本回收和辅助服务市场机制,降低煤电转型压力;探讨建立常态化风险防控和煤电退出机制,稳妥处理煤电转型衍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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