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开展经信领域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近日,浙江出台了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24年经信领域行政执法检查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浙江省权力事项库 (监管库)中涉及经信领域的执法检查事项,具体包括无线电管理、食盐定点生产批发、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认定、监控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技改项目核准备案、民爆物品生产销售、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等监管领域的执法检查事项。 在监管具体领域上,《通知》也提出了要求。首先是无线电管理领域,由省经信厅、各市无线电派出机构负责监管无线电频率使用,无线电台 (站)设置、使用,无线电台识别码使用、无线电发射设备生产、销售等,具体按照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无线电管理监督检查任务的通知》(浙经信无管 〔2024〕7号)要求实施。食盐定点生产批发领域,由浙江省经信厅、相关市、县 (市、区)经信部门负责监管全省7家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27家食盐定点批发企业的经营管理,通过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认定领域,由省经信厅、市级新型墙体材料主管部门等负责监管全省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认定工作,通过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对新型墙体材料生产应用企业开展联合检查。 《通知》强调,推动执法数字化应用。使用全省“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平台,动态维护管理本地区本领域监管对象、监管事项信息,推动行政执法工作计划与行政检查任务关联,及时开展执法检查、录入执法结果,实现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和行政检查任务在线制定、审核、统筹、发布、实施、监督和评价。 (汪黄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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