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产业深度调整 全面绿色转型寻机破局(上接5版)
李琛强调,产能过剩行业现阶段要防止和抵制 “内卷式”恶性竞争,一是要加强行业自律,在产品、服务、质量、科技创新、能效环保水平等方面去竞争,而不是简单的价格战;二是畅通落后低效产能退出渠道,不再去重复投资产能过剩的项目;三是加大传统行业存量项目提质增效的支持力度和受益面,让市场发挥作用去奖励科技创新,让绿色低碳产生正收益。绿色转型的最终落脚点,是产业结构调整和科技创新。 姜黎黎也表达了类似的看法,我国应鼓励和支持绿色低碳技术的研发和应用,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激励措施,以及绿色信贷等政策工具,鼓励企业进行绿色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支持绿色低碳产业的发展。 此外,姜黎黎认为,推动传统产业绿色低碳改造升级和产业的可持续发展,要求企业对ESG信息进行披露是重要方式。尽管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和利益相关方开始关注ESG信息,但其在投资决策和资源配置中的实际作用仍有限。这与ESG信息的市场认知度不高、ESG投资策略尚未普及等因素有关。部分企业对于ESG信息披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来准确、全面地披露ESG信息。这既影响了企业自身形象和声誉的塑造,也限制了绿色低碳改造和产业发展的步伐。 各方协同保持战略定力 《意见》提出要加快培育有竞争力的绿色低碳企业,打造一批领军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在姜黎黎看来,这需要政府、协会、企业等各方共同努力。她建议,一是制定和完善绿色低碳相关的法律法规,为绿色低碳企业提供明确的法律框架和政策支持,包括但不限于环保法规、能源效率标准、碳排放限制等。加大对违规排放和不遵守环保法规企业的处罚力度,确保公平竞争。通过环保法等相关法律,对污染环境的企业实施严厉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制裁。 二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鼓励绿色低碳技术的研发和创新。通过专利法等法律手段保护企业的创新成果,激励企业投入更多资源进行绿色技术的研发。 三是提供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降低绿色低碳企业的运营成本。通过税法调整,给予绿色低碳企业税收减免,以及对研发和应用绿色技术的企业提供财政补贴。 四是建立绿色金融体系,引导资金流向绿色低碳领域。通过立法和政策引导,鼓励金融机构为绿色低碳项目提供贷款、债券发行等金融服务。 五是推动国际合作,参与全球绿色低碳标准的制定。通过国际条约和协议,促进跨国界的绿色技术交流和合作,提升本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六是建立绿色低碳认证体系,提高消费者对绿色产品的认知和信任。通过立法确立绿色产品认证标准,鼓励企业获得认证,增强市场竞争力。 七是支持行业协会和非政府组织在绿色低碳领域的活动,发挥其在行业自律和标准制定中的作用。通过相关法律赋予这些组织一定的职能,促进行业内部的自我管理和自我完善。 通过上述措施,政府、协会和企业有望共同推动绿色低碳产业的发展,培育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领军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水泥行业在推动以低碳绿色、数智技术为特征的新质生产力上做了很多工作。在 ‘双碳’背景下,水泥行业加大对绿色环保、能效提升、新能源、数字化智能化、产业链一体化、一带一路等方面的科技创新和人才投入。这些绿色转型方式直接提升了现代水泥企业在社会上的美誉度。”孔祥忠表示, “要理性看待当前水泥需求不足,积极应对发展中、转型中的问题,这是绿色转型目标对行业的要求。保持战略定力,净化行业生态,强化行业自律效果,避免市场踩踏,共同营造公平稳定的市场环境,是绿色转型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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