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实施新一轮民营经济腾飞计划
稿件来源:本报讯
为推动全省民营经济再上新台阶,加快实现富民强省,吉林省政府决定,在全省组织实施新一轮民营经济腾飞计划,为期3年。 据记者了解, “十一五”期间,吉林省由于成功实施了首轮民营经济3年腾飞计划,使全省民营经济取得了长足发展,在促进经济增长、优化产业结构、增加财政收入、扩大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吉林老工业基地振兴做出了突出贡献。截至2010年底,该省民营经济主营业务收入已达1.39万亿元,上交税金412亿元,从业人员470万人,企业户数达到11.5万户;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由2006年的35%提高到49.2%,上交税金比重由2006年的25.4%提高到34.1%,就业人员占全省城镇职工总数的比重由2006年的54%提高到70%。 尽管如此,该省民营经济总体上基础还比较薄弱,突出表现为总量还不大,市场竞争能力还不强,同发达省份和全国平均水平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为此,吉林省决定实施新一轮民营经济腾飞计划。其主要发展目标和任务为:民营经济总量大幅提升,到2013年,全省民营经济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4万亿元,增长72%;全省中小企业年研发经费占全省企业比例达到30%以上;培训高素质经营管理人才、小老板和创业者6万名;重点培育1000户年主营业务收入亿元以上成长型企业,3年生成3万个小企业;每年培育80~90个吉林省名牌产品,每年为中小企业融资400亿元。 为确保完成以上目标和任务,吉林省将重点实施八项举施,主要包括: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大力推动全民创业。坚持 “非禁即入”原则,开放民间投资领域。鼓励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社会事业、金融服务以及其他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禁止的产业和领域。对初创小型企业,由注册地政府按注册资本金的30%~50%给予补助。新创办的年营业收入12万元以内的个体工商户和企业,3年内地方税收实缴部分由当地政府给予补助;国家级和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中,地方留成部分3年内免收等。 加强企业孵化基地建设,扩大孵化基地规模,突出抓好企业生成。瞄准支柱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推动科技型、产业型、创业型孵化基地发展;创新管理体制、机制,推行政府引导、多元投资、市场运作、企业化管理,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运营机制,3年内建设国家级创业孵化基地5个,省级创业孵化基地120个,孵化总规模达到6000户。 加强产业链接,打造与大企业匹配的产业链条。成立行业配套协作中心,组织企业开展配套协作项目对接,鼓励大型企业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方式,加强与中小企业的协作配套,建立长效稳定的配套机制。实施产业链培育计划,打造汽车、食品、石化、建筑、轨道客车等50个产业链。 着力推进融资方式创新,努力破解融资难题。完善以省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为龙头的融资担保服务体系,形成政府、银行、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法律服务机构和企业 “六位一体”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加强银企保对接,提升融资功效。继续实施 “百户重点企业”、 “千户成长企业”融资支持项目和 “万民创业小额担保贷款项目”。 加快培养中小企业人才。实施千户成长企业经营管理团队培训工程,通过举办清华大学高级管理研修班、行业标杆企业考察班,围绕企业发展战略、经营管理、市场营销、自主创新等开展培训,系统提升全省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素质和能力,每年培训3000人,3年培训9000人。实施 “万名创业者、万名小老板、万名高级技能人才”培训工程,每年培训30000人,3年培训90000人。 加强要素服务,建立健全面向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各类服务机构。如健全省、市、县三级中小企业综合服务机构,实现省内全覆盖。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联盟,重点加强融资担保、企业人才培养、代理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逐步完善各类服务机构的信息咨询、技术服务、创业指导、市场开拓、法律服务等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依托中国中小企业吉林信息网和吉林省中小企业数据中心,及时发布最新科技成果、产权交易和合作项目、市场需求、产品推介、人才供求等状况,并实现网上业务咨询和受理,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加大各级财政扶持力度,逐步增加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坚持对创业企业、成长型企业、担保机构、服务体系以及金融部门给予扶持或奖励,并进一步扩大资金扶持覆盖面和扶持力度。各市 (州)和县(市)财政逐步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担保机构的资本注入和服务机构建设,有条件的地区还可通过无偿资助或贷款贴息方式对成长型企业的技术创新、结构调整等给予资金支持。建立以各级软环境办公室为主,法律事务机构为辅的维权服务平台,开通服务热线,及时受理、查处侵犯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事件,彻底减轻其社会负担。 加强组织领导。由省促进民营经济腾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政策、规划及重大措施,组织实施新一轮民营经济腾飞计划。同时,把新一轮目标任务分解到市 (州)、省直有关部门,纳入领导班子年度政绩考核体系。对新一轮民营经济腾飞计划完成情况实行定期通报和公示制度,开展年度竞赛考核评比活动,对落实得力,发展较好的给予年度表彰奖励。各市 (州)政府要按照省里分解落实的指标任务,进一步分解至县 (市),形成层层有任务,层层抓落实的格局。(本报记者 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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