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要求央企加强财务动态监测预警分析
稿件来源:本报讯
为进一步增强财务快报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加强经济运行质量动态监测,提高日常财务监管效率,满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不断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国资委日前发出 《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财务快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以下简称 《通知》)。 《通知》明确指出,从今年7月开始,各央企要在现有财务快报工作基础上,将本集团所属各级子企业全部纳入财务快报监测范围。同时要加强财务动态监测和预警分析,评估经营风险,剖析困难和问题,分析发展趋势,提出政策建议。 《通知》要求各中央企业要高度重视财务动态监测工作,切实加强财务快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要求,严格工作规范,严把数据质量关,优化工作流程,充分利用基于视频专网的中央企业财务快报网络报送系统,确保财务快报及时报送、数据准确完整、分析全面深入,不断完善本企业财务动态监测工作体系。 根据 《通知》要求,各中央企业自2011年7月开始,要在现有财务快报工作基础上将本集团所属各级子企业全部纳入财务快报监测范围。力争在2012年年底所有中央企业实现财务快报全级次报送。 国资委强调,要增强财务快报时效性,加强动态监测分析。各中央企业要进一步加强财务动态监测和预警分析,充分利用财务快报监测体系的指标数据,结合预算执行监控,对本企业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运行质量、经营风险等方面情况进行深入分析,揭示运营特点,评估经营风险,剖析困难和问题,并结合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变化,分析发展趋势,提出政策建议,为决策提供参考。同时,要加强数据资料的保密管理,对国资委反馈中央企业的数据资料包括分户数据,仅供各企业内部参考使用,未经国资委同意不得对外提供。 为推动中央企业进一步加强财务快报管理工作,提高财务快报的及时性和有效性,确保数据质量,国资委将对中央企业财务快报工作进行专项评比。(郭自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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