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围企业受扶持 工信部加强水泥行业准入管理
稿件来源:本报讯
为规范水泥行业准入公告管理,便于社会监督符合水泥行业准入条件的生产企业和生产线,工信部日前印发 《水泥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 (以下简称 《办法》),对申请准入公告的企业做了一系列规定。记者注意到,该 《办法》强调,列进准入公告名单的企业将受到优先扶持。 与政府采购和招投挂钩 《办法》的最后一条明确指出,“对公告企业在投融资、技术改造、兼并重组、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等方面优先予以支持;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优先选择公告企业。”其中 “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优先选择公告企业。”尤其受到业内人士关注。 今年水泥市场跌宕起伏,经历了上半年的 “暴利”增长,下半年开始感觉阵阵凉意,产能压力逐渐显现。 受楼市限购、高铁降速及相关项目重新审核等多重因素影响, 8月下旬,下游建筑工程对水泥需求拉动仍然偏弱,产能压力较大。这就使保障房这一拉动水泥市场的重大利好因素,显得弥足珍贵。 而保障房所使用的包括水泥在内的建材产品,将由住建部牵头组织的采购平台集中采购。中国住建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副主任文林峰表示,住建部与30几个材料部门行业协会联手搭建保障房采购平台,由行业协会推荐所在行业的龙头企业进入。对于市场知名度高、品牌影响力好的企业,可以连审。保障房建材采购平台9月底会正式启动。 业内专家表示,保障房建材采购平台仅占水泥销售的一小部分,而政府重点工程的招标采购确是高标号水泥的主要销售渠道,如果将准入公告制度与政府采购和招投相结合,将是一项较为有力的政策举措。 入围企业将受层层监督 为有效控制产能,入围企业在受到优先扶持的同时,要受到层层监督。 根据规定,申请准入公告的水泥生产线所属企业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布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具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标准规范的生产线,污染物治理和资源综合利用设施;按规定淘汰落后产能等。 《办法》明确,申请准入公告应当提交以下材料:水泥行业准入公告申请书、项目建设核准文件复印件、项目建设土地审批文件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复印件以及能源审计或能效评价检验测试报告 (年耗标准煤5000吨及以上的企业)等。 根据流程,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要求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企业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 工信部收到省级工业主管部门报送的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月内,组织开展复核。符合准入条件的水泥生产线和所属企业名单,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后,以公告方式予以发布。(本报记者 孙郁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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