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下调食用盐碘含量标准
稿件来源:本报讯
近日,卫生部发布公告,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碘含量》。标准明确,在食用盐中加入碘强化剂后,食用盐产品 (碘盐)中碘含量的平均水平 (以碘元素计)为20~30mg/kg。该标准将于2012年3月15日起实施。 标准指出,在食用盐中加入的食品营养强化剂,包括碘酸钾、碘化钾和海藻碘。根据 《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应主要使用碘酸钾。 标准介绍,在食用盐中加入碘强化剂后,食用盐产品(碘盐)中碘含量的平均水平 (以碘元素计)为20~30mg/kg。食用盐碘含量的允许波动范围为规定的食用盐碘含量平均水平±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规定的范围内,根据当地人群实际碘营养水平,选择适合本地情况的食用盐碘含量平均水平。 此次的国家标准对于食用盐中碘含量平均水平的规定有所降低。此前根据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第1号修改单,食盐碘强化量为20~60mg/kg。(威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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