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批40个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正式启动,未来5年,中央财政计划投入资金200亿元。图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一瞥。 (资料图片)
10月27日,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与21个省级人民政府以及6个中央矿业企业在北京签署合作协议,正式启动首批40个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40个示范基地涉及7个领域,其中油气类6个,煤炭类5个,铀矿类1个,黑色金属类4个,有色金属类14个,稀有、稀土及贵金属类4个,非金属类6个。
国土资源部将按照合作协议的要求,从资源配置、矿业用地、专项资金等方面对示范基地建设给予政策倾斜和大力支持,同时将会同财政部加强监督检查和评估考核。通过中央、地方、企业三方联动,优势互补,突出重点,开拓创新,建设一批破难题、带全局的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
矿产开发规模大 综合利用起步晚
大力开展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是实施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也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资源节约优先战略,全面实施矿产资源规划,加快转变矿业发展方式和推动矿业结构调整的重大举措。
我国矿产资源的特点是贫矿多,富矿少。难选矿多,易选矿少。共生矿多,单一矿少。如有色金属矿的85%以上是综合矿,共、伴生铁矿约占其总储量的31%。
新中国成立以来,随着矿产资源大规模勘探和开发,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仍然很低,矿产资源的综合回收率平均不超过50%,总体上综合利用率约为20%。其中,我国共伴生组分综合回收率在40%~70%的国有矿山企业不足40%,有色金属矿产资源综合回收率为35%,黑色金属矿产资源的综合回收率仅为30%,比发达国家约低20个百分点。
同时,我国对矿产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才刚刚起步,全国现有2000多座金属矿山尾矿库,存尾矿约60亿吨,每年新增排放固体废弃物约3亿吨,而平均利用率只有8.3%。目前,我国综合利用做得比较好的国有矿山仅占30%左右,部分进行综合利用的国有矿山为25%左右,完全没有进行综合利用的占45%,全国20多万个集体、个体矿山基本上没有综合利用。
特别是随着现代科学技术和经济生产的发展,世界各国对矿产资源的种类与数量的需求越来越多,采矿技术已经能够从地表采到地下深部、从易采区到达难采区、从高品位到低品位。即便如此,仍然满足不了人类经济发展的需要。按照目前矿产开采规律和已探明的储量计算,全球煤炭只能开采200多年、石油开采100年、铁矿石开采60~70年,银、锌、汞、铅、硫只能开采20~30年。从而使人们认识到地球上的矿产资源已经不是 “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了,综合利用矿产资源已是十分迫切的问题。
近十几年来,我国已逐渐重视对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全国各地的一些矿山、选厂和冶炼厂在综合利用矿产资源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全国来说,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的潜力还很大。有关人士建议,应当继续在全国矿山大力推广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
两部委共同支持 综合利用设重点
2010年,财政部与国土资源部共同设立了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专项资金,2010~2012年共安排81亿元支持1000多个项目。在此基础上,两部门进一步完善政策,由支持单个项目和矿井改为集中连片,确定了40个具有规模效应、示范效果比较显著、积极性比较高的矿山企业作为示范基地,由中央财政给予重点投入。
2011年7月18日,国土资源部会同财政部下发通知称,在 “十二五”期间,将加大投入力度,在油气、煤炭、金属等七个矿产资源领域建设一批综合利用示范基地。 《通知》明确,将开展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其中,在能源方面,油气资源领域主要开展低渗、超低渗油气资源综合利用等,着力开辟能源资源新领域;煤炭资源领域主要开展晋、陕、内蒙古等地区特厚煤层及煤系伴生资源的综合利用等,建立新型煤炭资源开发利用模式。
金属方面,黑色金属领域主要开展攀西等地区钒钛磁铁矿综合利用等;有色金属领域主要开展赣东北、皖南等地区低品位铜矿及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等;稀有、稀土及贵金属领域主要开展白云鄂博轻稀土和赣南等重稀土示范基地建设,开展胶东、豫西等地区低品位金矿及共伴生资源与尾矿综合利用。
化工及非金属领域主要开展青海、新疆等地区钾盐资源等特色非金属资源综合利用;铀矿领域重点支持北方砂岩型、南方硬岩型铀矿资源综合利用。
国土资源部表示,将按照规划分批确定示范基地名单;并将会同财政部与示范基地所在省级政府或矿山企业所属央企总部签署示范基地建设合作协议。
同时,发改委表示, “十二五”期间,我国将进一步提升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提高废弃物资源化水平,推进废弃电子电器、废旧轮胎 (橡胶)、废旧纺织品、废塑料、废旧零部件等可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并加强秸秆综合利用。 “十二五”期间,我国将推进共伴生矿产资源的综合开发和高效利用,提高石油、煤炭等能源矿产的共伴生资源的综合利用能力和水平。重点开展黑色、有色、贵金属和稀有稀土金属矿产共伴生资源的多元利用、梯级利用和高值利用,发展非金属矿产伴生资源的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同时,还将重点在排放量大、堆存量大、污染严重的固体废弃物大宗利用和高附加值利用上下功夫,继续推进粉煤灰、煤矸石、尾矿、脱硫石膏等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强对生产、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及余压余热的回收利用。此外,将继续推广秸秆肥料、饲料、食用菌基料、工业原料、燃料等,加快推进秸秆等节材代木项目发展。
下一步,发改委将研究新形势下进一步推进资源综合利用的政策措施,完善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增值税优惠等税收政策,制定完善鼓励资源综合利用的投融资、价格政策等。
示范基地立目标 奖惩措施亦明确
首批40个示范基地建设要努力实现四项目标:一是盘活大批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解决具有全局意义的资源综合利用问题。力争 “十二五”期间,盘活油气15亿吨、铁矿石90亿吨、铜1500万吨、金600吨以上,立足国内提高资源保障能力。二是建设绿色矿山,发展绿色企业,促进资源利用方式和矿业发展方式的转变。三是鼓励矿山企业依靠科技做大做强,提高规模化和集约化水平,加快各地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四是强化激励约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促进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长效机制,推动综合利用水平的整体提高。要通过示范基地建设,提高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水平。
据悉,此次参与签约的21个省区为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此外,还有中石油、中石化、神华集团、五矿集团、中国核工业、中国铝业6家央企。
有关负责人表示,未来5年,中央财政计划投入资金200亿元用于示范基地建设。要依照建设规划加快示范基地的建设进度,确保早见成效。各省区和中央企业要管好用好2011年中央财政已下达的40亿元示范基地建设资金。同时要明确责任,作为示范基地的责任主体,各省区及中央企业要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追踪问效,并加强监督管理,两部门也将对示范基地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考核,实行奖惩措施。对于进展快、资金使用规范、自筹资金到位、成效显著、无违法违纪行为的,将加大支持力度;对进展缓慢、资金使用不规范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采取停拨资金、核减预算或追缴已拨资金等措施;对于问题较大且整改不到位的,将取消示范基地资格。(本报记者 孟凡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