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炽灯淘汰路线发布将分五阶段逐步禁止销售
稿件来源:本报讯
日前,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印发 《关于逐步禁止进口和销售普通照明白炽灯的公告》 (以下简称 《公告》),决定从2012年10月1日起,按功率大小分阶段逐步禁止进口和销售普通照明白炽灯。 《公告》明确,中国逐步淘汰白炽灯路线图分为五个阶段:2011年11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为过渡期,2012年10月1日起禁止进口和销售100瓦及以上普通照明白炽灯,2014年10月1日起禁止进口和销售60瓦及以上普通照明白炽灯,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为中期评估期,2016年10月1日起禁止进口和销售15瓦及以上普通照明白炽灯,或视中期评估结果进行调整。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路线图的实施,将有力促进中国照明电器行业健康发展,取得良好的节能减排效果,预计可新增照明电器行业产值约80亿元 (人民币)、新增就业岗位约1.5万个,形成年节电480亿千瓦时、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4800万吨的能力。 中国是照明产品的生产和消费大国,节能灯、白炽灯产量均居世界首位,2010年白炽灯产量和国内销量分别为38.5亿只和10.7亿只。据测算,中国照明用电约占全社会用电量的12%左右,采用高效照明产品替代白炽灯,节能减排潜力巨大。逐步淘汰白炽灯,对于促进中国照明电器行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实现 “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指出,1996年我国启动实施了中国绿色照明工程,先后将其列入 “九五”、“十五”节能重点领域和 “十一五”、“十二五”重点节能工程,并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全球环境基金开展了三期绿色照明国际合作项目。通过多年不懈努力,中国绿色照明工程取得显著进展。 中国绿色照明工程的实施,推动了照明电器行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和产品质量的整体提升,节能灯和白炽灯的产量比由1996年的1∶34上升至2010年的1∶1,节能灯的全球市场占有率由1996年的20%提高到2010年85%;推动了高效照明产品的普及应用和全社会照明节电意识的普遍提高,截至目前通过财政补贴方式累计推广节能灯5亿只以上,全国高效照明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达到70%;促进了半导体照明技术的快速发展及半导体照明产品的推广应用。(本报记者 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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