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治气” 安徽“十二五”投入逾百亿
稿件来源:本报讯
记者从安徽省经信委获悉, “十二五”期间,安徽省将投入101亿元用于煤矿瓦斯治理工程。到 “十二五”末,消灭较大以上瓦斯事故,瓦斯事故数量和死亡人数分别比 “十一五”末下降50%和80%。国有重点煤矿努力实现瓦斯零超限。瓦斯抽采量达到7.0亿立方米,抽采率达到50%。瓦斯利用量2.0亿立方米,瓦斯利用率超过30%,可利用瓦斯利用率达到80%以上。 全国煤矿瓦斯防治现场会11月11~12日在安徽合肥召开。记者在会上了解到,近年来,安徽省煤炭行业以煤矿瓦斯治理为重点,以打造本质安全型煤炭企业为目标,多措并举,综合整治,走出一条资源利用率高、安全有保障、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少的新型煤炭工业化发展道路。2010年,全省煤炭产量达1.31亿吨,瓦斯抽采量和利用量分别比2005年增长1.3倍和2.3倍,而煤矿百万吨死亡率由2005年的0.98下降至0.274。今年以来继续保持良好势头。 安徽虽为东部煤炭资源较为丰富的地区,但煤层赋存条件和地质构造复杂,全省高瓦斯及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占92%。近年来,安徽省坚持采取有力措施,扎扎实实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严格准入,实现源头治理。一是坚持高标准、高投入、高技术建设新矿井, “十一五”期间共投入430亿元,先后建成大型矿井16对,改造提升18对老矿井,新增产能7350万吨。四大国有重点煤炭企业产量占全省的96.1%。全省单井能力近100万吨/年,为2005年的3倍多。二是提高准入门槛,实施 “四条禁令”、 “一个托管”。“四条禁令”:不得审批年产30万吨以下的新建煤矿;不得核准现有地方煤与瓦斯突出煤矿提高生产能力;不得将高瓦斯和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倾向的煤炭资源和建设项目核准给无瓦斯治理技术和实践经验的单位或个人;不得批准现有地方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煤矿扩大采矿权范围。 “一个托管”:对地方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实施托管。截至2010年底,全省9对地方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中4对托管、1对退出、4对关闭。三是淘汰落后产能。“十一五”期间关闭地方煤矿152处,地方煤矿由1998年的1011处,减少到2010年底的115处。 出台政策,引导加大投入。2008年开始,将国有重点煤矿的安全费用由吨煤33元提高到吨煤50元。 “十一五”期间,四个矿业集团共投入安全资金245亿元,是 “十五”的4.4倍,其中,136亿元用于瓦斯治理。 构建平台,推进科技创新。成立了淮南煤矿瓦斯治理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并以此为依托,推进实施了瓦斯突出矿井监测预警及防治,以及低透气性煤层瓦斯抽采等关键技术研究。组织开展技术攻关,自主研发了卸压开采抽采瓦斯、无煤柱煤与瓦斯共采等关键技术,初步建立了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指标体系。自主开发低浓度瓦斯气水二相流安全输送技术,建成了世界第一座低浓度瓦斯发电站;引进创新瓦斯发电余热制冷联供技术,建成亚洲首座瓦斯发电余热制冷集中降温系统和热电冷联供地面集中降温系统。 安徽省经信委表示, “十二五”时期,安徽省将继续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落实 “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防治 “十二字”方针,努力构建 “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以瓦斯治理利用为核心,以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为重点,全面实施区域治理瓦斯战略,确保能源供应安全和煤炭工业清洁、安全、可持续性发展。(本报记者 徐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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