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先行先试 生产性服务业迎来发展良机
稿件来源:本报讯
“十二五”期间,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生产性服务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的重要举措,以信息技术服务、通信、现代物流及电子商务为切入点,加强试点示范,选择有条件的地区、行业和领域先行先试。 培育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不仅有利于促进服务业与现代制造业的有机融合,加快两化融合和工业转型升级步伐;而且能够促进中小企业拓展软件开发、服务外包、网游动漫、电子商务等新兴领域,有利于扩大就业渠道,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迅猛 “十一五”期间,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产业规模日益扩大,结构和布局不断调整,行业应用水平和创新能力显著提升。2010年,我国实现软件业务收入13588亿元,同比增长36.3%,比2009年提高10.7个百分点,其中软件产品收入为4930亿元,同比增长35.3%。 服务收入增长带动软件业务调整,特别是与网络相关的信息服务发展迅速。2010年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运营服务收入分别为1200亿元和176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9.8%和35.7%,两者收入占全行业的比重达到21.8%;共完成软件出口267亿美元,同比增长36.5%,其中外包服务出口53.5亿美元,同比增长47.7%。 与此同时,以基础电信运营商为代表的通信服务企业积极拓展服务领域,加大产品开发力度,有效提升了企业服务用户、快速应对市场的能力。 近年来,我国物流业的信息化水平持续提升,物流信息平台建设步伐加快,全国近600个已建和在建的物流园区都部署了物流信息平台,经常使用平台服务的物流企业比例达到48%以上。 我国物流服务与电子商务的集成水平明显提高,欧浦钢网、广东塑料交易所、广西糖网、东北稻米电子市场通过把实体仓库信息化管理与物流配送服务集成起来,有效应对了金融危机的冲击。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在物流领域的创新和应用水平不断提升,采用条码和射频识别技术的物流企业比例达到10%以上。 政策环境日臻完善 为提升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质量,工信部坚持多管齐下。在积极推动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出台、编制软件和信息服务业 “十二五”发展规划的同时,工信部还组织开展试点示范工作,通过建立部、省、市联合共建机制,在北京、上海、南京、济南、成都、广州、深圳等城市开展了软件名城创建工作,以推动产业集聚发展。 为完善产业公共服务体系,工信部重点支持了20个软件产业聚集区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初步形成由国家平台、地方子平台和专业性辅助平台组成,集共性技术支撑、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训、品牌建设与市场推广等服务功能于一体的软件公共服务平台体系。 此外,工信部还利用核高基科技重大专项、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支持基础软件、工业软件、游戏动漫开发技术、信息技术服务支撑工具研发与产业化,进一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在物流信息化及电子商务领域,工信部一方面推动大型制造企业提高物流信息化水平,提升供应链管理和运作能力;同时推动大型工业企业深化电子商务应用,促进实体购销渠道和网络购销渠道互动发展,提高供应链协同水平。 创造条件让中小企业融入 众所周知,中小企业是生产性服务业的主力军。自2009年国务院出台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来,工信部共牵头和推动制定了19个配套文件,为更多的中小企业进入研发、技术咨询、信息服务、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创造了条件。 例如,建设一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服务。为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中央安排补助资金,对包括技术支持、创业基地、质量检测、工业设计、信息咨询、物流配送等377个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给予了支持。 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上,工信部通过税收减免、资本金注入、担保费用补贴等扶持政策,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开展贷款担保业务。到2010年底,全国设立各类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5500多家,共筹集担保资金3300多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工信部还采取服务业务补助或奖励方式,支持为中小企业提供职业培训、管理咨询、信用评价、创业辅导等服务。以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为例,到目前为止,已累计对30万小企业经营者进行了政策法规以及工商管理知识等培训。 多举措促服务升级 虽然我国软件、信息技术等生产性服务业在 “十一五”期间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但其可持续发展还面临一些突出问题:融资难问题尚未得到妥善解决;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亟待加强;完善的服务业人才培育机制尚未形成等。 针对上述一系列发展瓶颈制约,工信部将在 “十二五”期间采取多项措施,促进生产性服务业持续发展。 一是通过试点示范,加强分类指导,鼓励企业外包生产性服务业务。选择有条件的地区、行业和领域先行先试,鼓励企业剥离生产性服务环节,培育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企业。 二是完善电子商务发展政策环境。加快研究制定信用管理、在线支付、网上工商注册、网上交易税收征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虚拟货币、电子合同、在线产品信息发布等的管理办法及相应的信息规范,逐步完善电子商务市场管理与监测体系,防范电子商务市场风险。 三是进一步完善投融资环境。加大生产性服务业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加快落实中小生产性服务企业享受信贷、担保、集合发债等优惠政策;对符合引进先进技术和产品更新换代条件的生产性服务企业,给予外汇资金优惠利率和进口信贷等方面的支持。 四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培养。以服务企业人才需求为目标,推动建立人才信息平台以及人才培养机构与服务业企业的供需对接机制;鼓励国内外相关中介培训机构开展合作,借鉴国外先进的服务业人才培训模式。(本报记者 宋斌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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