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结构 全过程管理促工业用电增效
稿件来源:本报讯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山东青岛召开 “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座谈会”。会议明确了当前工业领域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就各地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典型经验进行充分讨论和交流。工信部运行监测协调局局长肖春泉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会议由工信部运行监测协调局副巡视员景晓波主持。 传统发展模式无法延续 今年以来,我国许多地区出现了煤炭、电力供应偏紧态势,目前已有20个省 (区、市)实施了有序用电,其中浙江、江苏、江西、湖南、重庆等省市电力供应缺口较大,部分地区实施了拉闸限电。今年夏天,全国电力缺口已接近3000万千瓦,而进入冬季,又出现了17个省市拉闸限电现象,这对人民生活和工业生产带来了很大的不利影响。 对此,肖春泉指出,发展的经验以及严峻的电力供需形势说明,过去工业和能源滚动发展的模式已经无法延续。简单地依靠扩大电力规模或增加电力供应量,来支撑我国工业快速发展的模式已经行不通。为此,转变工业发展方式就需要转变工业用电方式,加强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不断优化工业用电结构,以尽可能少的电力资源投入来实现工业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了管理创新的要求,特别提出了 “推动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的变革,调整能源消费结构,全面实行资源利用总量控制,供需双向调节、差别化管理”等一系列新理念,为工业领域管理创新指明了方向。 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是指综合运用法律、政策、技术、经济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统筹协调电力资源配置和工业结构调整,通过优化工业用电结构、转变工业用电方式、实施科学用电、节约用电、有序用电,提高工业电能利用效率,促进电力资源配置向高技术、高效率、高附加值工业领域转移,以较低电力消费增长创造更多的工业增加值产出,实现工业发展过程中的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项工业用电管理活动。 科学指导实施全过程管理 为了合理调整用电负荷,切实缓解工业用电快速增长的局面,今年初,工信部下发了 《关于做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肖春泉指出, 《指导意见》体现了三个突出特点。首先是拓展了传统理念的外延,将优化资源配置、调整结构和转变方式纳入到电力需求侧管理范畴。其次是改变了实施主体,过去电网公司为实施主体,用电企业为客体。现在以工业需求方为实施主体,从工业用电的角度出发,由工业系统主动优化电力资源配置。再其次是要求电力需求侧管理从静态、单一环节的管理转变为全过程的管理。明确界定了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由主要保持电力负荷平衡转变到长远的、整体性的电力资源配置管理,并贯穿于工业规划、设计、生产、流通和使用全过程。今后,它将既着眼于当前电力保持电力负荷平衡,也会兼顾工业系统性节电、资源节约的整体性和发展的可持续性。 肖春泉指出,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是一项新生事物,有一个发展过程,同时也一定会存在许多问题,需要在工作中不断完善。下一步,工信部将继续与相关部门加强协调,共同推进工作的展开。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注重体系建设。各地要加强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工作体制,创新工作思路,勇于探索,统筹谋划,找准切入点,探索一条符合科学发展观、符合行业发展实际、符合地区发展特点的工作体系。 二是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工信部门需加强横向协调,加强纵向沟通,动员一切积极力量,整合一切可利用资源,扎扎实实推进工作的展开。 三是认真寻找切入点,稳步推进各项工作。统筹好行业、产业、产品结构,对主要工业行业、产业和产品按照单位电耗创造工业增加值进行分类排序。有条件地区积极研究建立专项资金。加快调整工业用电结构,努力控制产能过剩行业企业用电需求,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排放企业用电,坚决抑制淘汰类、重复建设项目的用电需求,促进电力资源向单位电耗工业增加值高的产业和产品转移,努力遏制高耗电、低效能的产业发展。 四是促进需求侧与供应侧协调发展。他指出,能源、电力的需求侧与供应侧,是一对矛盾的两个方面,需求侧是供应侧的市场,供应侧是需求侧的支撑。相关部门要处理好能源、电力需求侧和供应侧的关系,把工业发展供应有机结合起来,共同促进和提高,实现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会上,有关专家还就 “十二五”工业部门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推进方向以及2011年电力供需形势及2012年展望进行了专题讲座。广东、辽宁、云南、宁夏、内蒙古等地方代表在会上作典型发言。(本报记者 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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