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秘密保护核心在于“防家贼”
稿件来源:本报讯
近日,由中国电子工业科学技术交流中心主办的 “IPChina2011第七届中国软件与集成电路知识产权主题论坛”在北京召开。 知识产权预警机制亟待建立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副司长韩俊在论坛上指出,作为政府主管部门,工信部始终坚持将行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作为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切入点和着力点,并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知识产权管理、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作和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韩俊表示,下一阶段,工信部将紧紧围绕服务于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和产业发展这个主题,坚持企业为主体、政府推动和引导的原则,着力开展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行业知识产权工作机制,二是进一步加强重大专项的知识产权工作,三是大力培育企业创造和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四是尽快建立完善知识产权的预警机制,五是着力提升行业知识产权的公共服务能力。 举证难困扰司法实践 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 (简称CSIP)主任邱善勤表示,在软件与集成电路领域,技术秘密引发的诉讼居高不下,不亚于专利、商标等方面的纠纷。CSIP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所接到的大量有关软件领域的知识产权鉴定案,多是 “技术秘密侵权”作为诉由。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企业的商业秘密保护,特别是技术秘密保护是个非常复杂的课题。在立法层面,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的 “商业秘密法”或者叫 “商业秘密保护法”,我们的商业秘密法分散在 《刑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诸多法律当中。 “分散的立法,使当事人无法可依。”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徐家力律师在论坛上表示。他说,在商业秘密诉讼中,存在着举证难的问题。“原告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搜集的证据,被告否认了。以对上海市法院的调研数据来看,真正的诉讼率是2%左右。” 赢得胜诉的案子是指什么类型的案子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赵静法官在总结北京市法院侵犯商业秘密的案子时说,胜诉的案子基本是主张经营秘密,因此比较容易取胜。 原告作为权利人提起诉讼,在诉讼中反倒处于一种弱势地位,而且诉讼结果往往不利。 “技术秘密是非常难取胜的,原因就是秘密性的举证。”赵静坦言。 “防家贼”是最后一道防线 据统计,80%以上的商业秘密侵权跟跳槽有关系。很多IT公司,技术人才的流动量每年能达到15%~20%。 “很多员工在微软工作一段时间以后,会离开我们公司,也不一定是加入跨国公司的竞争对手,很多情况下他们会加入中国的公司,比如国企,甚至自己创业,他们走了以后,有可能将公司的技术带到新的雇主或者自己的公司去。”微软亚太研发集团法律与专利事务总经理罗立凡在介绍微软商业秘密保护的经验时说。 因此, “防家贼”而不是依靠“打官司”,是企业技术秘密保护的最后一道防线。 罗立凡说,在商业机密保护方面,公司内部要建立一个系统。要验明这些商业机密,制定一些保护措施。 “比如微软有一个邮件服务器,你在发邮件的时候,规定这个邮件只能看,印不出来,也不能转让,或者这个邮件只能发给固定的人。作为一个高科技公司,应该考虑用技术方式来保护商业机密。”(本报记者 任奕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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