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汽车行业新标准7月1日起正式实施
稿件来源:本报讯
即将到来的下半年,汽车行业在继续应对市场低迷压力的同时,还将接受若干新标准实施的检验。 据记者粗略统计,自今年7月1日起,将有 《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国家标准、 《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国家标准、 《重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 (第一阶段)》1项汽车行业标准、 《C-NCAP管理规则 (2012年版)》等四项与行业相关的技术标准正式实施;与此同时,2012年6月30日,是对车用压燃式发动机与汽车的国三标准型式核准的截止时间。
新标准为儿童安全乘车护航
国家标准号为 GB27887-2011的《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所指的其实就是儿童汽车安全座椅国家标准。该项系统的实施将对我国汽车及座椅生产起到督促监督作用,对儿童乘车安全起到极大的保障作用。 据了解, 《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是参照欧盟 ECE-R44/04标准制定的,其基本参数和欧盟标准完全一致,而后者是目前儿童安全座椅领域最为先进的行业标准。标准对儿童座椅的固定带、连接装置、尺寸等各方面都做了详细的说明。按照标准规定,生产企业所有在产车型上必须安装安全座椅接口及安全锁等,而汽车儿童安全座椅今后也将经检验合格后才能上市。标准正式实施后,厂家新设计、新研发的儿童安全座椅必须满足标准中制定的各项条件。如果安装了儿童安全座椅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可根据 《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的标准向生产企业追责。
纯电动乘用车将有标准可依
今年5月11日,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的 《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国家标准 (GB/T28382-2012),以2012年第9号公告发布。 据悉,该标准适用于使用动力蓄电池驱动、5座以下的纯电动汽车,提出了30分钟最高车速不低于80公里/小时、工况法续驶里程大于80公里的基本要求;同时规定了电动汽车安全、质量分配、加速性能、爬坡性能、低温性能、可靠性等方面的技术指标。 《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标准的发布,将进一步规范我国电动汽车的研发和生产,有利于推动电动汽车市场应用,加强电动汽车管理。
重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将受限
去年年底,工信部批准了 《重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 (第一阶段)》1项汽车行业标准 (标准编号QC/T924-2011),决定对重型商用车辆产品实施燃料消耗量管理。 该标准规定了重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适用于最大设计总质量大于3500千克的燃用汽油和柴油的商用车辆,包括货车、半挂牵引车及客车;规定了燃料消耗量的总体要求、限值以及生产一致性等要求。 根据相关要求,自2012年7月1日起,新申报 《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 (以下简称 《公告》)的上述产品工况法油耗值,应符合行业标准QC/T924-2011要求。不符合该限值要求的产品,不得列入 《公告》。
新C-NCAP评价规则更加严格
将于7月起实施的 《C-NCAP管理规则 (2012年版)》与2006年版和2009年版规则相比,对原有评分体系、碰撞速度和试验项目方面有较大变化,是一次全新改版。其中,碰撞速度更是与国际接轨,评分更严格,因此有专家评说是 “五星车满街跑时代将终结”。 在新的管理规则中,具有中国特色的后排假人的评分被纳入评价结果;正面40%重叠可变形壁障碰撞 (偏置碰撞)试验速度由现行的56公里/小时提高到64公里/小时;增加了低速后碰撞颈部保护试验 (即 “鞭打试验”)项目;引入了主动安全项目,增加了对于汽车电子稳定控制装置 (ESC)的加分。基于这些变化,评价总分也由51分修改为62分,星级划分标准进行了相应改变。 相关专家表示,新标准实施后,要想得到五星评价,汽车就必须装配电子稳定控制系统、制动辅助系统、车辆限速装置、胎压监测系统、自适应照明系统、车辆碰撞系统中的两项。
国三标准型式柴油发动机和柴油车将停止核准
根据今年年初环保部网站的消息,2011年12月29日,环保部发布了 《关于实施国家第四阶段车用压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 (以下简称 《公告》),说明车用压燃式发动机与汽车的国四排放标准实施日期再次推迟半年。 车用压燃式发动机与汽车,主要指的就是柴油发动机和柴油汽车。《公告》称,自2013年7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车用压燃式发动机与汽车必须符合国四标准的要求;对于车用压燃式发动机与汽车,其国三标准型式核准截止时间延长至2012年6月30日,其国四标准型式核准截止时间及国五标准实施日期另行通知。(本报记者 谌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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