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加强农机事故统计报告工作
稿件来源:本报讯
6月21日,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安全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认真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农机事故统计报告工作。 通知指出,各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要主动适应农机安全监管范围拓展和事故统计口径调整的要求,按照农业机械事故新的统计范围和口径,对农业机械在作业或转移过程中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事故都要如实上报。对乡镇难以认定是否为农机事故的,也应及时向县级及以上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报告,以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定性为准。 通知要求,各地要切实改善农业机械事故报送与统计所必要的工作条件,强化基层基础,督促乡镇抓紧明确公益性农机推广机构有关 “农机安全检查和事故的预防、报告”职能职责,尽快落实人员,做到乡镇基层有人具体负责本辖区农业机械事故的统计上报等工作。 (刘 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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