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减产绝非全国性限产
稿件来源:本报讯
8月7日,国家出台 《煤炭工业发展 “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实施方案》,笔者认为,此方案的主导思想应该是减产,并非是全国性限产;因局部地区产量超出并没有惩罚性措施,以 “鼓励”为主。 按性质分类,此政策为指导性文件,不为指令性文件,这是煤炭市场发展的进步,也是煤炭市场发展到今天比较适合的政策;即将步入成熟的煤炭市场,指导性文件比指令性文件更重要,这样能给地方政府和企业以适应市场的空间;如产煤地区地方政府可以根据自己的发展战略,结合国家指导性文件,实现关小建大、停危保安、减负增轻等转型发展;某个企业,也可以结合自己生产的煤炭产品及市场紧缺情况,适当增减产、提高内控能力、延长产业链条和调节发展速度等。 减产属于市场行为,完全市场化的产品在遇到 “寒冬”时一样会主动减产或转型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及附加值;煤炭市场也一样,供过于求,一样需要企业自主采取控制产量,延长产业链,提高产品质量等。限产则不同,会出现 “一刀切”,容易出现优良资产被切掉、劣质资产被保留的弊病;同时,切重了会出现全国性煤炭短缺,切轻了对市场调节的作用有限。当然,现部分地方政府采取了一些限产措施,在煤炭还没有完全市场化的此阶段,是比较适合的,要比全国性限产有助于煤炭市场良性健康发展,地方政府至少可以结合自己省份的开采条件和煤炭品质情况,有的放矢地采取措施。随着煤炭市场的发展,如电煤也实现了市场化,国家和地方政府对煤炭市场最好都出指导性文件,不出指令性文件;那时,主要通过环境保护不达标等惩罚性措施间接调节市场。但也有特殊情况:在市场不成熟阶段,建大去小需要局部指令性文件作后盾;另外市场调节阶段性严重失灵时,需要全国阶段指令性文件来协调。 煤炭供过于求是现阶段的主旋律,经煤炭价格长期上涨,部分形成了一些只涨难跌的惯性思维,现阶段的下跌彰显部分 “恐慌”,其实市场经济下跌是正常的,上涨也是自然规律;没有必要对现在的下跌过分关注,往往恐慌比煤市下跌更可怕。按煤炭品种市场化程度分析,冶金用煤是市场化程度较早和较高的,也是本次市场下跌最严重的品种,生产此类产品的企业适应市场的能力较强,自主减产和主动开拓市场是该产品企业适应市场的主要举措,这才是应对煤炭市场特殊情况的根本措施。现在备受 “夸大”的是电煤市场,其实此品种价格下跌幅度并不大,只有企业负担重、煤市好时没有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煤层复杂及井深开采成本高、煤炭运输不顺畅导致的市场价格偏低、煤炭产品较劣质致使用户压价幅度大等地区或企业出现了亏损,这是市场供过于求的必然,没有他们的亏损,自主减产就不会开始,市场价格就不会稳定,市场淘汰就不会实现,整个行业升级换代就难以进行。 市场必然会淘汰一部分劣质企业,煤炭行业属资金密集型,被淘汰的往往是资金薄弱的民营或地方煤炭企业,这就会引起 “国进民退”的讨论;其实,我国经济每到发展滞缓期,都是结构调整的最佳时期,因为只有结构调整才能走出困局;初级产品 “国进民退”是必然的,一个是与国际初级产品竞争的需要,另一个是保证国内生活必需品稳定供应的需要。那退出的民营企业怎么办?在我国改革开放初期,初级产品短缺,需要民间资金进入;当初级产品供应过剩,那些没有抓住当时机遇做大做强的民营企业,转型到我国现在需要发展的高科技等其他产业,是民营企业现有资金去向的最佳选择,也是转型再发展的良好机会,民营经济 “查漏补缺”再发展是符合我国经济发展规律的。 当煤炭行业指导性举措出现时,标志煤炭市场新的格局将开始,按现在的发展趋势,煤炭垄断真的会出现吗?未来煤炭市场究竟如何呢?可以肯定的是:垄断不会出现,垄断主要看某个行业和某个区域有多少大企业及个别龙头企业产量是否达到影响和左右市场的程度。指导性文件中,2012年要建7个亿吨级、12个5000万吨级大型煤炭企业,大型企业总数达19个;我国最大的煤炭企业神华集团2011年产量2.819亿吨,销售量3.873亿吨;产量是全国产量的8%,销售量是全国的11%;随后其产量和销售量还会增加,但其他的大型煤业集团也会增产,全国煤炭消耗量也会提高。随着大企业集团逐渐增多,生产逐渐集中,煤炭行业适应市场的能力会增强,恶性竞争的小企业对市场的干扰会越来越少,煤炭市场波动会越发理性,幅度会缩小,大起大落几率变少。未来短期煤炭市场的走势是:受成本支撑和库存较高影响,煤价波动幅度会变得较窄,不会出现上半年的大幅下降,但后期下行压力依然大于上涨动力;不同时段或价位动态维稳将伴随左右。 (侯玉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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