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春节前严打食品违禁超限行为
稿件来源:本报讯
日前,从国家质检总局了解到,该局下发 《关于开展“质检利剑”食品执法打假 “春节”集中行动的通知》 (以下简称 《通知》),决定在春节前夕统一组织开展 “质检利剑”食品执法打假 “春节”集中行动,严厉打击食品违禁超限等严重质量安全违法行为, 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节日消费安全。 《通知》规定,集中行动按照 “三统一”的要求形成全国质检联动态势。一是统一时间,以2013年1月24日至2月6日共2周为全国统一集中行动日。二是统一重点产品,以酒类、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调味品和食品添加剂为重点产品,本次集中行动尤其要以节日热销的酒类产品和肉制品为重点查处对象。三是统一执法方式。省、市、县质检部门三级联动,组织突击检查,有针对性地实施执法抽样检验。 据国家质检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一要严查生产过程。重点检查企业生产资质、台账记录、使用的原辅材料等。二要严查产品标准符合性。通过抽样检测,检查是否存在违禁超限,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 三要严查产品标识标注。是否有以低端酒冒充高端酒等质量欺诈行为,是否存在伪造或冒用厂名厂址、伪造产地、伪造或冒用质量标志、虚假标注或篡改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未按实际使用情况标注产品配料和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通知》指出,对发现的食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切实做到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及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严重质量违法行为,要一律按照法定幅度规定的上限实施处罚;对违禁使用非食用物质的,要严格按照依法责令停产停业、依法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苏 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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