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监会部署应对雾霾加强整改
稿件来源:本报讯
日前,针对雾霾天气频繁来袭、空气质量连续下降,国家电监会紧急部署,要求各燃煤电厂,特别是华北区域燃煤电厂,在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尽最大努力减少污染物排放。此外,根据日前国家电监会发布的 《2012年供电监管报告》,针对2012年供电存在的问题,电监会提出了整改要求。 减少污染物排放的具体措施包括,一是加强环保设施巡检力度和日常维护,确保脱硫脱硝及除尘设施正常运行;二是选用优质、低硫份煤,适当加大脱硫石灰石的使用量,最大限度减少二氧化硫的排放;三是加大脱硝用催化剂的使用量,减少氮氧化物的排放;四是加强现场管理,做好清洁生产,减少储煤厂及生产中扬尘现象。 电监会同时要求电力调度机构采取节能环保发电调度,增加风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的消纳,优先安排节能高效低排放机组多发电。电监会表示,将会通过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加大对燃煤电厂的监管,促进天气质量的持续改善。 针对 《2012年供电监管报告》中提到的,部分地区 “供电半径过长,变压器和线路重载现象突出,制约供电能力,供电可靠率和电压合格率指标管理不规范,统计数据不完整、不真实”等问题,电监会提出了稳步提高供电能力、着力改善供电质量、努力提升供电服务水平、切实规范供电市场行为、严格执行财政部和电监会关于供电成本核算规定的总体整改要求,并要求162家受检供电企业在2013年2月底前按要求完成整改,如无法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需制定整改计划,并专报说明情况。相关单位要在2013年2月底前将整改完成情况形成整改报告,报当地电监会派出机构。(本报记者 杨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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