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 《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将于4月1日起施行。近日,北京市质监局在其官网发布关于征求 《北京市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4个文件意见的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 《北京市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作坊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中明确,作坊不得接受其他企业的委托加工;禁止向食堂、连锁经营的集中交易市场、超市销售生产加工的食品;作坊禁止生产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作坊禁止生产白酒、葡萄酒、乳制品等。其目的是为了保证消费者的食品安全,为消费者提供放心、便捷的购物环境。
在北京市质监局起草的 《北京市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作坊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中给出的作坊的定义是: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生产,有固定加工场所,从业人员较少,生产加工规模小,无预包装或者简易包装,具有地方特色,采用传统工艺,从事食品生产加工 (不含现制现售)的个体工商户。但是该意见对作坊规模的大小并没有具体的规定,比如说作坊的人数具体多少人以下、作坊本身规模有多小等,所以该指导意见在实施起来一些细则还需要细化。
记者通过走访北京物美、美廉美、欧尚、家乐福等大型超市发现,这些超市部分散装的糖果、糕点等食品都明确标有生产厂家以及生产日期,超市相关负责人称这些产品生产厂家一切手续都很齐全,但究竟生产公司规模有多大记者并没有得到明确信息。如何防止作坊产品再入超市,超市相关部门应严格把控,质监部门需加强监管力度,对于被查处的企业进行严惩,令其停产,并在本部门网站曝光,记入食品生产企业诚信记录。同时,消费者也应提高警惕,在购买产品的时候尽量选择大型的商场超市的品牌产品,对于食品生产日期也要格外注意。
图为消费者在北京某大型超市选购散装产品。
(本报记者 曹雅丽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