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寻求资源一直是我国企业对外投资的主要领域,出现的问题是许多企业急功近利,一味凭借兼并购买求大。图为中石化46.5亿美元收购的加拿大辛克鲁德公司油砂北矿项目,辛克鲁德公司拥有世界最大的油砂生产项目。 (资料图片)
我国企业 “走出去”经过多年的引导和发展,已经逐渐走向成熟和理性,对外投资形式更加多元,灵活运用绿地投资、收购兼并、工程承包等多种形式,企业自身优势得到充分发挥。
日前,在第七届中国企业跨国投资研讨会上,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会长万季飞表示,作为全球对外投资领域的后来者,我国企业在 “走出去”过程中,还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学习和成长的道路依然很长。
我国企业沿价值链攀升
回顾我国企业 “走出去”的发展历程, “走出去”已逐渐成为我国经济和企业发展的关键词。
万季飞指出,我国企业 “走出去”的层次不断沿着价值链上升,越来越多的投资项目涉足高附加值、高技术领域,从商品 “走出去”到工厂 “走出去”,再到资本 “走出去”,集中反映了我国对世界经济发展日益重要的贡献,以及我国经济融入全球市场的决心和胸怀。而且,我国企业在外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注重可持续发展,与投资项目所在地政府和社区建立了和谐关系。
据统计,2002~2011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增长了近28倍。2012年,我国企业对外投资再创新高,累计实现非金融类直接投资772.2亿美元,同比增长28.6%,涉及全球141个国家和地区的4425家境外企业。在 《财富》500强企业排行榜上,我国企业数量10年内增长5倍,从2002年的13家变为2012年的79家。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副会长张伟介绍,在金融危机和欧债危机的影响下,世界经济持续低迷,既影响了我国的对外贸易,也为我国企业开展海外投资提供了不少机遇。而且,我国国有企业延续 “走出去”良好态势的同时,民营企业日益成为对外投资的重要力量,涌现了一批金额较大、关注度高的跨境投资项目。如今,我国企业 “走出去”已经初步形成了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三个支柱支撑的局面。
据介绍,目前我国企业对外投资主要集中在几种类型:一是资源寻求型。我国能源资源瓶颈越来越明显,而且国际能源价格在上扬,我国企业对国外的能源资源进行投资和开发。这些投资主要以并购为主,主要集中在资源比较丰富的地区。
二是技术获取型。我国企业主要是利用全球研发资源,来增加自主创新能力。这类企业主要集中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目前来看,尽管规模不大,但对国内企业自主创新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三是市场开拓型。我国企业通过在目标市场建立贸易公司,开展售后服务和商业推广等,来更好地开拓国际市场。
四是转移生产型。一些国内技术比较成熟、生产能力富余的企业,到国外寻求环境更好、生产成本更低的地区进行投资,实行当地生产、当地销售,或向其他国家转售产品。
增强管理与应对风险能力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副会长张伟指出,就今后国际形势来看,我国企业 “走出去”必将进一步加大,这是大势所趋。
张伟认为,我国在推动企业 “走出去”的同时,必须保持清醒、冷静的头脑,高度重视风险防范,切切实实地提高风险应对能力。这些风险不仅来自政治、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也来自一些针对我国企业的贸易保护政策,更多的则是来自企业 “走出去”之前缺乏充分调研,缺少系统的战略眼光和经营规划。
今后,我国企业应当在开拓国际市场、转移国内生产力方面,加大投资力度,真正依靠管理和技术创新占领市场,这既是国内产业转型升级的迫切需要,也是企业真正实现国家化的必然途径。
当前,寻求资源一直是我国企业对外投资的主要领域,出现的问题是许多企业急功近利,一味凭借兼并购买求大。并且,企业对外是贸易性投资,科技含量比较低,从长远看,需要进一步提升。同时,我国 “技术获取型”企业,由于受到种种限制,也难以做大做强。而且,在面临跨区域、跨文化经营时,部分国家用 “有色眼镜”看待我国投资,客观上对我国企业海外投资和经营造成阻挠。
对此,我国要为企业海外投资营造更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便利条件。第一,要进一步改变政府职能,减少审批环节,加快企业运作速度。核心部委的审批应该尽快下放到地方,并建立备案制,改变企业动辄需要几十甚至上百个公章的审批现状,使政府精力真正转移到服务企业、监管企业上去。
第二,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中资企业协会、金融机构等平台的推动作用,为企业对外投资提供金融保险、信息调研、海外维权等方面的专业服务。建立对外投资风险防范机制,解决企业对外投资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指导企业妥善应对境外安全风险,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张伟认为,我国应该考虑把人民币国际化与支持 “走出去”结合起来,在一些贸易国尽量用人民币来结算,并给予外汇支持。并且,加快培育既通晓国际规则,又熟悉管理经营,具有开拓精神的国际化经营人才,引导企业不断地提高跨国经营水平。
更重要的是,我国企业的对外投资既要把握机遇,创造条件,深入挖掘涌现出来的商机。又要量力而行,审慎决策,减少盲目性,增强风险意识和忧患意识,努力提高 “走出去”的成功率。
与此同时,我国企业需要进一步完善科学、有效的投资决策机制,提升决策效率和能力,以适应全球化竞争的需要。企业自身应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建立 “走出去”科学评估和规范的风险管理体系。已经 “走出去”的企业,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树立企业、政府、环境、社区、员工多方互利共赢的理念,树立中国制造的良好形象。
法律风险亦应防范 北京世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东认为,对我国企业来说,无论是为了保障原材料的供应、拓展市场与渠道、获取技术与品牌、巩固行业地位、实现转型升级,都必须 “走出去”,进行海外投资。
而我国企业在 “走出去”过程中,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都必须重视对交易风险的研究与防范。王东介绍说,我国企业 “走出去”海外投资的过程,大致可分为:进行可行性研究、签订初步意向文件、进行尽职调查、起草收购文件并谈判、交割及收购后的运营五个步骤。特别在实体方面,海外投资的法律风险,主要来自法律、政治、审批、合作方以及劳动关系等五个方面。所以,我国 “走出去”企业必须对投资国家的市场风险、政策、法规体系、劳动力保护、亲属签证、社会环境、风土人情等有深入的了解。(本报记者 孟凡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