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大越亏 废钢行业待退税政策破局
稿件来源:本报讯
针对中国废钢铁行业目前普遍存在的 “企业规模越大越亏钱”现象,近日有业内人士指出,如果针对大中型废钢铁加工企业50%的退税政策落实,将对这一怪象产生破局作用。 规模越大越亏钱 “废钢加工基地达到10万吨的规模最好,再大就要亏钱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废钢贸易商直言,目前废钢铁行业存在 “企业规模越大越亏钱”的怪现象。 据中国废钢铁应用协会名誉会长王镇武介绍,2012年我国粗钢产量同比增长5%,而炼钢用废钢消耗总量约8400万吨,首次比上年大幅减少700万吨。而在8400万吨废钢铁中,钢铁企业自产废钢量为3650万吨,同比增长2.5%。社会采购废钢量为4420万吨,同比降低13%。进口废钢量为497万吨,同比降低26.6%。而废钢消耗总量的负增长,与废钢企业 “规模越大越亏钱”、“干得越多亏得越多”的环境不无关系。 资料显示,2008年国家中止了自2002年以来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增值税,下达了利废企业可按其开具的发票抵扣10%税额的优惠政策。2009年,国家开始实施对废钢回收企业增值税先征后返,对废钢企业征收17%增值税,返70%增值税额。2010年征17%,返50%增值税额。2011年暂时中止优惠政策,即从2011年开始至今,废钢铁加工企业按17%全额征收增值税,不再退税。 虽然主流钢厂废钢消耗总量负增长,一些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钢厂 “吃”废钢却很有 “积极性”。他们与不规范的小废钢回收企业一起,以“两头不开发票”的方式 (买废钢和卖钢材均不开票),用高于规范废钢企业税前价格100~200元/吨的现金价收购废钢铁,与规范的钢铁企业和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争夺优质的废钢铁资源。此举在抬高废钢价格的同时,也使不达标的产品扰乱了钢材市场。 山东省大型废钢回收加工配送企业山东玉玺集团总经理宋延昭表示,该公司2011年以前其废钢回收年加工量为50万~60万吨,由于亏损严重,2012年降至20万吨。而据安庆市吉宽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总经理许吉宽介绍,过去几年该公司的废钢年回收加工量一直在30万吨左右,2012年加工量降到十几万吨,但企业仍处于亏损状态。 废钢铁作为一种载能资源,钢企每多用1吨废钢铁,可以节约0.4吨焦炭或1吨左右原煤,可减少1.7吨铁精矿粉的消耗,减少4.3吨原矿的开采,并可减少1.6吨二氧化碳的排放。从长远来看,多 “吃”废钢铁对于国家和钢铁行业实现绿色、低碳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但目前长流程炼钢的成本比用废钢炼钢成本要低,在国内钢铁行业比较艰难的情况下,很多钢铁企业为降低成本,在炼钢时减少了废钢铁的加入量。一些原本用短流程炼钢的电炉企业,也采用热铁水代替废钢铁炼钢。虽然这些企业的做法与当前节能环保、减少碳排放的政策不一致,但成本这一现实问题是确实影响废钢单耗上升的障碍。 业内盼落实退税政策 工信部近期公布了符合 《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 (以下简称 《准入条件》)的第一批企业名单,该名单将44家大中型废钢铁加工企业纳入其中。这44家废钢铁加工企业,其年加工废钢总量占到了国内废钢铁社会回收加工总量的35%左右。 去年9月工信部 《准入条件》公布前后,废钢行业内盛传,入围 《准入条件》的大型企业将享受2010年曾实施的 “返50%增值税”的优惠。业内人士分析,若针对大中型废钢铁加工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将对“企业规模越大越亏钱”的怪现状,产生破局作用。 据悉, 《准入条件》对废钢铁加工企业的布局、建设,工艺、规模、装备,产品质量,能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等,均提出了较高要求。比如, 《准入条件》规定,新建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年废钢铁加工能力必须在15万吨以上。到2014年底,改造、扩建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年废钢铁加工能力应达到10万吨以上。 新建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要求厂区面积不小于3万平方米,土地使用手续合法 (租用合同不少于15年),作业场地不小于1.5万平方米。新建企业应配有剪切设备或破碎设备以及配套装卸设备和车辆等,必须配备辐射监测仪器、电子磅和非钢铁类夹杂物分类设备等。 改造、扩建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要求厂区面积不小于2万平方米,土地使用手续合法 (租用合同不少于15年),作业场地不小于1万平方米,改造、扩建企业应配有剪切设备或破碎设备以及配套装卸设备和车辆等,必须配备辐射监测仪器、电子磅和非钢铁类夹杂物分类设备等。 《准入条件》还规定,新建及改扩建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加工生产系统综合电耗应低于30千瓦时/吨废钢铁,新水消耗应低于0.2吨/吨废钢铁。对加工废钢铁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夹杂物,如有色金属、塑料、橡胶、木块、纤维、渣土、机油、汽油、氟利昂、电池等,应有相应的回收、处理措施和合法流向,避免二次污染。 据了解,为了满足 《准入条件》要求,去年废钢铁加工行业曾掀起一股追加投资的热潮,部分废钢铁加工企业加大了对土地、设备等的投入,进一步扩大规模。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朱继民近日公开表示: “目前,我国在资源利用、财税政策上还没有落实到废钢回收加工环节。废钢行业受政策、财税的制约,可能导致废钢生产加工企业规模越小越能盈利,规模越大、越正规的企业却丧失经营的正规渠道,从而不利于整个行业的规范化发展。” 目前,出台扶持政策,已经成为废钢产业链上共同的呼声。据了解,不同地区的废钢铁生产加工企业由于地方政策的差异,企业效益和亏损幅度也有较大差异。此外,一些废钢企业也在积极申请扩大加工经营范围。 (李子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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