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业转型方案重在控产能鼓励创新
稿件来源:本报讯
国务院近日印发了 《船舶工业加快结构调整促进转型升级实施方案(2013~2015年)》。对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协调司有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在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下,《实施方案》的出台,对于遏制产能过剩,促进我国船舶工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也是提升中国制造,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一次重要探索和实践。 加快高端产品发展 当前,国际航运市场持续低迷,新增造船订单严重不足,新船成交价格不断走低,产能过剩矛盾加剧,我国船舶工业发展正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未来几年,船舶市场需求仍将持续低迷,与此同时,国际航运和造船新规范、新公约、新标准密集出台,船舶需求结构加快向高端化升级,世界船舶工业已经进入了新一轮的深刻调整期,围绕技术、产品、市场的全方位竞争日趋激烈。 国家发改委产业协调司有关负责人指出, 《实施方案》围绕调整技术结构、产品结构、组织结构、布局结构以及加强管理和服务等,提出了七个方面的主要任务。 加快科技创新,实施创新驱动。开展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关键技术攻关,培育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增强创新驱动发展新动力。 提高关键配套设备和材料制造水平。重点依托国内市场需求,推进关键船用配套设备、海洋工程装备专用系统和设备以及特种材料的制造,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 调整优化船舶产业生产力布局。严格控制新增产能,通过优化组织结构、兼并重组、转型转产等,整合、淘汰一批产能,推进产业布局调整。 改善需求结构,加快高端产品发展。加快发展海洋工程装备和高技术船舶,加强行政执法和公务船舶配置,实施渔船更新改造,扩大国内有效需求,推动船舶产品结构升级。 稳定国际市场份额,拓展对外发展新空间。 推进军民融合发展。 加强企业管理和行业服务。 支持四类船舶建造 在政策支持上,《实施方案》提出将鼓励老旧运输船舶提前报废更新,支持行政执法、公务船舶建造和渔船更新改造,鼓励开展船舶买方信贷业务,加大信贷融资支持和创新金融支持政策,加强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控制新增产能,支持产能结构调整。 上述负责人表示,将支持海上行政执法船舶以及救助打捞、资源调查、科学考察等公务船舶建造,支持航海保障设施、设备的配备,支持海洋渔船更新改造,满足船舶建造和更新改造资金需求。 同时,鼓励金融机构加大船舶出口买方信贷资金投放,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通过多种方式募集资金。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船舶企业兼并重组、海外并购以及中小船厂业务转型和产品结构调整的信贷融资支持。积极引导和支持骨干船舶企业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企业债券等。积极利用出口信用保险支持船舶出口,优化船舶出口买方信贷保险政策。研究设立船舶产业投资基金,鼓励开展船舶融资租赁试点。(本报记者 杨 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