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试水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交易
稿件来源:本报讯
近日,浙江温州市出台 《农村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下称 《办法》),规定10月1日起,该市12类农村产权可在农村产权交易所公开交易。 点 评 《办法》最引人注目的一点是规定农民房屋所有权可在县域内农户之间交易,房屋下宅基地的所有权仍属集体,但其使用权则“随房转走”,这等于间接实现了农村宅基地在县域范围的有限交易,虽然仍限于农村户籍人口购买,也算突破了现行的法律和政策。在争议多年的农民房屋自由买卖问题上,温州市率先迈出了一小步,但要真正完全放开,只能通过完善、修改现行法律来解决目前 《物权法》和 《土地管理法》等法律之间的矛盾冲突,任重而道远。 (本报记者 谌洁 整理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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