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优化结构 要摸得清控得住降得下
稿件来源:本报讯
国务院发布的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以下简称 《行动计划》)指出,我国将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表明我国环境保护战略开始由被动反应向主动行动转变,并用法律、标准倒逼产业转型升级。 以煤炭、石油为主的能源结构和传统应用技术带来的排放一直是我国大气污染治理的重点,能否实现从 “黑色”发展向 “绿色”发展模式转变,将成为对我国生态文明发展的重大考验。 能源结构亟待优化 调整和优化能源结构,是我国 “十二五”能源规划中的一条主线。一方面,要大力推进传统能源清洁利用,发展高附加值能源产业。另一方面,继续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优化能源产业组织结构,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而调整能源结构,关键是控制煤炭消费占比,适度控制石油消费增幅,增加非化石能源和天然气的比重。 《行动计划》提出,我国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制定国家煤炭消费总量中长期控制目标,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到2017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5%以下。 实际上,造成我国大气污染的原因包括很多方面,其中,最主要的是我国工业结构中,高耗能、重污染产业增长速度过快,以及化石能源尤其是煤炭和石油长期在能源结构中占主体地位。 近年来,我国煤炭和火电的建设速度非常快,使表面上的能源短缺问题得到缓解,但实际上面临着长期的能源制约和挑战。根据我国能源资源条件、开发情况和供需变化,到2020年,能源结构不会有根本性改变,煤炭比重仍将维持在60%以上。而风能、核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仅占9.6%。 我国能源消费结构的不合理,既不利于环境保护,也不利于节约和可再生利用。在这种现实条件下,以煤炭、石油为主的能源结构所导致环境污染和生态文明建设之间的矛盾愈发凸显,调整能源结构、积极发展多种能源已是大势所趋。而且,由于能源是基础产业,能源结构的调整势必影响衍生产业的调整,从而带动一些产业获得开创性发展,形成新经济亮点。 减少化石能源占比 加快能源结构调整,减少化石能源消耗,增加可再生清洁能源比重,实现能源结构多元化、发电方式多样化,减少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及烟尘颗粒物的排放,对于我国发展低碳经济至关重要。 《行动计划》要求,我国应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并加大天然气、煤制天然气、煤层气供应。到2015年,新增天然气干线管输能力1500亿立方米以上。 作为对煤炭消费削减的补充,清洁能源的替代利用将加速进行,而这无疑将引发国家能源供需格局出现重大变化。为满足日益增长的能源需求,提高能源效率、优化能源结构,近年来我国正在加速发展清洁能源,相继颁布了一系列政策,包括 《可再生能源法》、《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等,明确提出要提高水电、风电、太阳能和核电等清洁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 《行动计划》指出,我国将制定煤制天然气发展规划,在满足最严格的环保要求和保障水资源供应的前提下,加快煤制天然气产业化和规模化步伐。同时,优化天然气使用方式,新增天然气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或用于替代燃煤;鼓励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等高效利用项目,限制发展天然气化工项目;有序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原则上不再新建天然气发电项目。 事实上,推进能源清洁开发利用,是大气污染防治的有效措施。 《行动计划》以环保为抓手,把过去的政策重新系统化,上升到战略高度。并对水电、核电、生物质发电等清洁能源的利用提出了更明确的发展政策,即积极有序发展水电,开发利用地热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安全高效发展核电。到2017年,运行核电机组装机容量达到500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3%。 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目前,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正成为我国应对能源供应压力的关键因素。能源效率与产业效率相伴相随,我国产业发展好且快,但在某些领域和某些方面却缺乏效率。如果产业效率,包括能源效率进一步提高,我国经济才有可能持续健康发展。当前,我国单位GDP使用的能源和碳排放均为世界最高,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任重道远。2020年,我国要实现45%的减排目标,这需要通过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来实现。 《行动计划》指出,提高能源使用效率,要严格落实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 (产值)能耗要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用能设备达到一级能效标准。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 (产值)能耗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在工业化阶段,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是减少碳排放最为有效的方式。我国要通过经济发展方式转型、消费方式转型、能源结构转型,实现能源使用效率提升,向低碳经济、低碳社会迈进。在全球经济增长放缓、能源需求相对缓和的情况下,我国要找准并抓住能源结构调整这条主线,从法律法规、税收制度、产业政策等方面推进能源消费方式转变,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并严格落实节能评估审查制度,从而实现能源管理“摸得清、控得住、降得下”。(本报记者 孟凡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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