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化责任 多部委重拳整治过剩电解铝产能
稿件来源:本报讯
日前,电解铝行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电解铝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会议召开。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保部等部委相关负责人分别介绍了化解电解铝产能过剩工作下一步计划。 五大对策化解产能过剩 “化解电解铝等行业的过剩产能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工作重点。 《指导意见》的下发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和国务院对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工作的高度重视。在理念上,过去强调更多的是严格坚决抑制、控制,而这次 《指导意见》用的是化解,同时,把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与调结构、转方式结合起来,强调依靠市场的力量来调整,更加突出了建立和完善以市场为主导的化解产能过剩矛盾的长效机制。”发改委产业司副司长余东明在会上表示。 工信部原材料司副司长骆铁军认为,贯彻落实 《指导意见》需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进电解铝等行业产业结构调整,有效化解产能过剩。 《指导意见》提出2012年电解铝行业产能为2750万吨,利用率仅72%,并且部分省目前仍有一批在建、已建项目。经最近核实,现有产能实际已达3100万~3200万吨,产能过剩呈加剧之势。为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工信部现正在就 《指导意见》细化工作。 二是要严格控制新增电解铝产能。经调查,目前产能扩张较严重的是新疆、内蒙古、山东,下一步将会同发改委,坚决查处。 三是要加强对现有电解铝产能的规范管理,加强行业管理;行业管理是将政府管理与市场结合起来,着重在技术、质量、环保上进行梳理,推动产业政策和相关政策的联动,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四是要建立公平合理的竞争环境。为改善用电等生产要素的价格差异在铝行业发展过程中带来的不公平竞争,构建公平合理的市场竞争环境,工信部将积极推进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开展直购电工作,并着手推动电价公平竞争,减少由于体制机制因素造成的不公平竞争。 五是要推动铝材的推广应用。促进铝材应用、消费,进一步拓展市场需求是化解产能过剩矛盾的重要途径之一,目前交通运输用铝仅占我国铝产量的30%,与国外40%的差距很大。工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协会、上下游企业,研究、建立铝材应用推广协调平台,形成政府搭台,上下游会商的铝材应用推广平台。 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副会长文献军看来,要从三方面来扩大铝应用。一是交通运输领域,重点加大铝在油耗较高的载重车上的应用;二是电力行业,扩大铝在电缆、导电板等方面的应用;三是建筑行业,目前,我国的建筑模板主要用钢和木材料做成,要加大铝模板的应用。 当前,由于各电解铝企业用电成本不同,采用网电供电企业严重亏损,但有能源优势的地区通过建设煤电或铝电一体化企业获取电力差价利润,用电价格的不平等是造成电解铝产能无序扩张的重要原因之一。 发改委价格司副处长陈晓在会上表示,近日,发改委出台了 《关于电解铝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决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对电解铝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 “下一步,发改委将会同工信部不定期地核查、抽查、交换检查来督促政策的贯彻落实,另外,发改委将会同国家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调整的需要,适时在其他行业推广阶梯电价政策。”陈晓表示。 部署下一步工作计划 发改委、工信部和环保部各自介绍了下一步有关化解电解铝产能过剩工作的计划。 在发改委方面,在坚决遏制新的电解铝项目上马的同时,还将做好在建违规项目的清理工作,调整结构,消化和转移电解铝过剩产能,着手建立项目信息库和监督机制。 工信部方面,要加强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 《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各地发改委和环保部门的协调、配合,实现政策联动,推进化解电解铝产能过剩工作的落实,建立长效机制。 各地要尽快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组织上报材料,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尽快对电解铝在建、建成违规项目进行清理,将整顿方案和申请报告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抓紧按 《铝行业规范条件》,对所辖电解铝、氧化铝现有企业,开展规范管理工作。第一批的相关工作已经开展,将在年底前后公告一批符合条件的企业。 铝企业要进一步加强领会指导意见,结合企业自身特点,做好结构调整,不断提升生产、技术、管理水平及综合竞争力。 环保部将从环保角度出发,指导各地做好违规项目清理整顿和申请、认定备案工作。同时,继续严把环评审批关,制定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和审批原则,统一环评审批尺度,按要求为经认定的在建违规项目补办环评审批手续;深入、强化环境监督检查,以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和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为载体,全面排查五大行业企业环境违法问题,加大处罚力度,公开曝光一批违法企业,深度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定期公布重点污染源有关环境信息,及时公开对违法企业的查处情况。(本报记者 曾 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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