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对工业提出新要求
稿件来源:本报讯
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安徽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全省的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打造 “三个强省”描绘了远景蓝图。 近些年来,伴随着国民经济、社会建设的全面发展,安徽省国土空间开发中一些矛盾和问题逐步显现,工业用地、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持续增加,国土空间资源的稀缺程度不断加剧,一些地区的环境污染和生态退化现象严重。亟待通过顶层设计,规范开发,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予以解决。为此,安徽省首次提出推进主体功能区的战略思想,经过三年多努力,反复征求各方面意见,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了这一规划。整个规划共11章43节,约45000字。 规划具有四大特点:一是“新”。全面体现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体现安徽省委、省政府推动科学发展的新理念和新要求,具体体现安徽省国土空间开发的新思路,将成为全省科学发展、转型发展、探索开发模式重大转变的崭新开端。二是 “全”。涵盖了全省14.01万平方公里的所有空间,并与现有国家、省区域发展战略相互衔接,体现了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合肥经济圈发展、支持皖北 “四化”同步、皖西大别山区扶贫攻坚和振兴发展等区域战略要求,以及省委、省政府建设生态强省的战略部署。三是 “实”。《规划》与 《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省 “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各类专项规划进行了充分衔接,既有指导性,又有针对性,把重点放在空间布局和政策设计上,对各类主体功能区的科技分布、功能定位、发展目标、发展方向、管制原则进行了详细规划、使规划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四是 “严”。 《规划》明确提出了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的功能定位和管制原则,同时也提出将主体功能区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与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有机结合,把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班子调整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规划》是安徽省国土空间开发的战略性、基础性和约束性规划,也是上位规划,今后全省相关规划都与其进行充分的衔接。 《规划》根据国土开发新理念,确定了五大原则:一是适宜性开发。根据国土空间开发综合评价,确定不同区域的主体功能,确定可承载的人口和经济规模。重点开发区域着力进行工业化和城镇化开发,主要考核地区生产总值、非农业就业比重、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吸纳外来人口规模等指标。二是保护性开发。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树立提供生态产品也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把生态产品供给和保障作为国土空间开发的重要任务,即使是重点开发区域也要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允许的条件下进行开发,最大限度地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努力保障生态地区生态系统的稳定与完整。三是节约集约开发。按照建设资源型社会的要求,坚持节制地开发,引导人口相对集中分布、经济相对集中布局,优化空间结构,提高空间利用效率。开发园区要提高投入产出强度,促进农村居民点和农村基础设施适度集中、集约布局,交通建设尽可能利用现有基础扩能改造。四是有序开发。按照城镇总体规划,划定城镇各类建设空间红线,严格控制各类建设空间无序扩张。控制工业建设空间,确保农业生产空间,保证生活空间,扩大生态空间。根据本规划确定的开发强度控制指标进行开发,合理安排开发时序。五是协调开发。按照人口、经济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要求,统筹城乡区域发展,促进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空间均衡。(本报记者 徐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