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是经济发展的关键问题,也是政府管理面临的老问题。在我国的改革历程中,两者的关系不断演变,认识也逐步深化。十四届三中全会上基调基本定下来,就是要积极发挥市场的作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次,十八届三中全会又进一步强调了这个问题,明确提出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就这个问题,谈两点体会:
在如何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方面,要着重厘清和把握合理界定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有效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及简政放权三个方面。同时,要切实研究和部署好新时期政府职能转变的方向,着力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主要有:积极探索 “负面清单”、公告管理等新型管理方式,建立 “包容性”的政府管理模式;通过法制政府建设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推动公共数据的分享,激发社会创造力。
界定政府与市场边界
对市场的管理由 “前置管理”转向“事中事后管理”,给政府管理带来了空前挑战。 “前置管理”主要是市场主体(企业)围着政府转,政府的管理基本是被动的,而 “事中事后管理”则主要是政府要围绕着市场主体 (企业)转,政府的管理是主动的,体现的是服务。
世界银行与国际金融公司发布的《2014营商环境报告》显示,中国的营商环境在全球189个经济体中排名第96位。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国政府部门仍存在着管得过多过宽的问题。
从经济学角度来看,政府的作用:一是建立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社会成员创造财富的积极性;二是弥补市场失灵,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这就是政府的权限和职能所在。当然,政府和市场在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和时期有强弱变化,例如金融危机后发达国家政府的宏观调控力度加大,但总体来说并没有越界。
“欲富民需先赋私权,欲保私权需先限公权”,下一步改革的关键在于围绕政府和市场边界,实现政府职能的两个根本性转变,即从与民争利的发展型政府向公共利益服务型政府转变,从行政干预过多的全能政府向让市场充分发挥作用的有限政府转变,建立让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的基本规则。
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
从 “基础性”到 “决定性”,这两字之改,更加突出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地位。而 “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意味着在减少政府对市场干预的基础上,实施更加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用政府权力的 “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 “加法”。政府将更偏重于宏观管理、市场规则的制定、市场秩序的规范、社会诚信的建立。
而要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目前当务之急是要加快在产业准入、公平竞争等方面的改革和建设,坚决破除束缚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创造有利于行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实施简政放权
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过程中,简政放权具体应当如何实施。这个问题上,我们要做到的就是:政府该退出的领域应该坚决退出,该让出的领域也要坚决让出,不要与民争利,把市场和社会能够承担的职能交还给市场和社会。工信部的 《实施意见》已经明确给出非常清晰的目标,就是到2014年底前部行政审批项目减少三分之一。下一阶段工作的关键,在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简政放权,下决心减少审批,抓紧清理、分批取消和下放投资项目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和资质资格许可等事项,严格控制新增审批项目。将更多的职能由 “前置”改 “后置”,并且对“后置”依法进行规范。
建立 “包容性”政府管理模式 积极探索 “负面清单”、公告管理等新型管理方式,建立 “包容性”的政府管理模式。 “权力清单”与 “负面清单”的关系是管理理念的巨大变化, “权力清单”的提出是从政府的角度来看的,它规定了政府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而 “负面清单”则是从企业角度提出的,它规定了企业不能做什么。
“权力清单”和 “负面清单”的提出,反映了政府 (公权力)和企业 (私权力)的权力来源与规则是不同的,即政府无授权是不能作为的,而企业则无禁止则可为。 “权力清单”是建设有限服务政府的前提与基础; “负面清单”是市场主体对未来的预期和在市场中活动的前提与基础。
目前,我们的产业政策普遍是列出政府鼓励的产业和技术发展方向,对申报的企业 “遴选”最优,给予政策支持。但事实上大部分企业认为 “一个包容性的政策环境比一大笔科研经费更为重要”,包容性的政策环境正是企业的企盼所在。政府对技术和产业的发展方向和趋势不可能考虑的面面俱到,没有能力也没有精力,要进一步开放市场空间,由市场去创造和探索,目前一些新兴产业例如工业互联网、互联网金融等事实上是包容制度下市场创造的成果。
因此, “负面清单”这种 “非必要不干预”的治理理念,事实上能成为推进我国由 “制造”迈向 “创造”的重要催化剂,也是减轻政府管理包袱,推动政府集中向宏观调控和指导功能转变的一个重要方向。
通过法制建设推动职能转变 在一个成熟的经济体里,市场经济是建立在法治基础之上的。要真正实现政府职能转变,就需要有完善的法律和制度机制作保障,通过法律和制度把政府的职能固化下来,确保政府及其部门实现行使职权的法制化、规范化。具体到工信领域,要重点做好电信、无线电、稀有金属管理、国防科技工业、中小企业发展、船舶工业发展、民用飞机产业发展、互联网管理等领域的立法工作。
另外,在信息技术深入推进、产业加速融合、创新创造主导发展的背景下,新的产业领域不断涌现,在带来发展繁荣和便利的同时,不可预见的风险和可能影响的范围也逐步扩大,要推动在立法方面的超前部署和规范,以免问题产生后又落入政府强制干预的痼疾中。
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推动公共数据的分享,激发社会创造力。政府作为国家信息资源的最大拥有者,掌握着全社会信息总量的大约80%,这些信息比一般信息更有价值,也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状况与水平。这种政府和企业在公共信息上的不对称,是各种干预产生的重要原因。因此,加强对信息的整合、共享与利用已经成为新时期政府信息资源管理的关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也成为世界各国的普遍趋势。
2009年5月,美国联邦政府宣布实施 “开放政府计划”,开通了Data.gov网站,只要不涉及隐私和国家安全的相关数据全部开放。随后,英国、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十几个国家也相继建立了类似的网站来推动政府信息资源的公开和利用。可以说,政府管理也迈入2.0时代,要转变政府职能,就要在政务信息上更放开,以推动社会对政府数据的使用和共享应用,以及市场、社会资源对数据的进一步深入开发利用,使其创造社会价值。
(工业和信息化部政策法规司巡视员 李国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