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因素利好 消费品行业发展回归正轨
稿件来源:本报讯
临近春节,曾经销售火热的消费品行业呈现出冷热不均的局面。贝恩发布的 《2013中国奢侈品市场研究报告》指出,2013年内地奢侈品市场增速进一步放缓,预计年增长率约为2%,与往年高达30%左右的强劲增长水平相去甚远。 奢侈品遇冷,日常消费升温,2013年中国政府的一系列举措,给消费品市场带来了巨大影响。政府在转型,消费品行业正逐步回归正轨,消费品企业也在尝试把握未来趋势,及时调整自己,积极转型,以适应市场的需求。从目前情况来看,2014年消费品企业将面临一次全新的机遇。 内生性增长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让 “消费者自主选择、自主消费”。这意味着,今后政府用财政补贴刺激城乡居民购买某类商品的政策性消费将彻底退出市场,消费品市场将回归到完全由消费者自筹资金、自主购买的内生性增长。 回眸2013年,在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同时,国内消费品市场继续保持两位数的增长,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力仍居三大动力之首,但力度有所减弱。具体来说,2013年中国消费品市场运行呈现几大特点:乡村市场消费增速快于上年,也快于城镇;大型百货店销售增速继续呈下降走势;“三公消费”大幅减速,高档白酒、奢侈品、餐饮、酒店、旅游、直到月饼、大闸蟹、贺卡等行业均受到一定冲击或影响;小型商业保持快速增长,大众化消费依然旺盛。 中华全国商业信息中心预计,2013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名义增长将略超13%,实际增长在11%以上,均低于上年,其原因有四:一是中国经济增长速度由高速转为中高速后,相应带来居民收入增长速度的减慢;二是中共中央的“八项规定”、中央军委的 “禁酒令”等一系列遏制公款消费、狠杀奢靡之风的 “组合拳”,致使公款消费大幅下降;三是持续几年的消费补贴政策基本退出,使政策带动起来的消费需求迅速收敛;四是物价的持续上涨,收入增速的减慢以及官方 “节俭令”对民间的示范作用,都促使居民消费更趋理性,更偏重实惠适用。这种理性化、讲求实际的消费行为,虽然会使消费增速有所下降,但却是消费心理成熟的表现,有利于促进商业转变营销方式、调整经营结构,实现转型升级。 从2013年第四季度情况看,中国经济已呈现出稳中向好的态势,国际经济企稳回升的因素也在增多,这将为消费品市场继续保持平稳增长创造良好的条件。在这个大前提下,2014年,消费品市场自主消费、理性消费的特征将进一步增强。 企业违法成本加大 多年来,整顿和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一直是中国政府紧抓不放的重要工作。2013年,政府在这项工作上突出了打击商业腐败和市场垄断两个重点,一系列出手不凡的动作,掀起了一场又一场查处 “风暴”。其中,对于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消费品市场的整顿力度更大。 回头来看,2013年中国政府查处商业贿赂和市场垄断行为有几个特点:一是 “重拳”专打业内违法 “大佬”,一些中外著名的大公司遭到调查和严处;二是开出的巨额罚单前所未有,令违法者付出了沉重代价,在业内产生了警示作用;三是更严格地运用法律武器加以裁量和处罚,尤其是《反垄断法》发挥了重大作用;四是几乎所有查处最终都剑指价格虚高,有助于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 2013年7月,英国知名医药企业葛兰素史克 (中国)公司涉嫌在华通过行贿打开药品销售渠道,并借以提高药品售价。丑闻曝光前,该公司在中国的年销售额一度增长14%,而事发后其销售额在三个月里同比下降61%。 同年9月,法国达能集团旗下的多美滋 (中国)公司行贿丑闻曝光,其品牌形象备受公众质疑。 除了大力整治以商业贿赂为重点的商场腐败现象外,2013年政府反对市场垄断行为的力度也属空前。2013年2月,国家发改委对茅台、五粮液两家酒类生产企业的价格垄断行为实施了合计4.49亿元人民币巨额罚款,其中茅台被罚2.47亿元,五粮液受罚2.02亿元 。这是继2012年底,国家发改委对韩国三星、LG、中国台湾地区奇美、友达等6家国际大型面板生产商因价格垄断被罚款3.53亿元人民币之后,更大的一笔罚单。 2013年8月,按照国家发改委价监局的要求,上海市物价局对该市黄金饰品行业协会和老凤祥等5家金店进行了价格垄断处罚;同月国家发改委价监局还对合生元、美赞臣等6家乳粉生产企业因违反 《反垄断法》限制竞争罚款6.7亿元,创造了中国反垄断史上新的罚款记录。 2014年,政府优化市场环境的举措将继续加大,这对于消费品企业而言,显然是一大利好。 新 《消法》助推诚信建设 随着中国经济市场化、国际化进程的加快,特别是电子网络购物的蓬勃发展,新兴的消费内容、消费方式、消费活动和商业模式层出不穷。这种消费需求和供给上的变化,一方面使消费结构向着高端化和细分化升级;另一方面,由于商业诚信方面的问题依然故我,又使得消费纠纷案不断上升。 2013年10月25日,中国人大常委会高票通过了修改后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新 《消法》将于2014年3月15日施行。 专家解读说,新 《消法》体现了平等善待消费者与经营者,同时在权益保护上更加鲜明地向消费者适度倾斜的立法理念。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新 《消法》堪称是一部更加有效捍卫消费者权益的根本大法,是消费者放心消费的总章程。同时,新 《消法》也是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法宝,能推动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竞争回归到诚信经营的本质上,靠产品本身说话。 业内专家认为,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商业几乎在所有方面取得了巨大进步,但商业诚信却出现了巨大滑落。因此,必须通过建设法制化营商环境,大力重塑企业的商业诚信,以此改善消费者预期,拉动消费需求,进而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新 《消法》的颁布实施不仅能够起到上述作用,对企业而言也是一种利好。因为,最苛刻的消费者才能催生出最优秀的企业家,产生出最具有竞争力的品牌。 (尚 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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