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新能源汽车优惠政策盘点
稿件来源:本报讯
美国 最先发明电动汽车的美国在新能源汽车技术研发和政策支持上一直走在世界前列。 2002年出台的 《能源政策法》就提出,按纯电动汽车总重划分为四档 (<8000磅,>8000磅且≤14000磅,>14000磅且≤26000磅,>26000磅)确定不同的减税幅度,购买总重不超过8500磅的纯电动汽车减3500美元,若这种纯电动汽车一次充电续驶里程达到100英里的或有效荷载容量达到1000磅的,可以增大减税幅度到6000美元。 2004年美国混合动力汽车进入商业化推广阶段后,对减税政策进行了调整。2007年,美国国内税务局 (IRS)规定购买通用汽车、福特、丰田、日产等公司生产的符合条件的混合动力车,可以享受到250美元至2600美元不等的税款抵免优惠。 《2008年紧急经济稳定法案》则规定,从2009年1月1日起购买前25万辆插入式混合电动汽车的消费者可获得2500~7500美元的税收抵扣 (抵扣额度根据电池系统的能量大小计算)。 欧洲 欧洲历来重视节能减排。 法国政府早在1995年就制定了支持电动汽车的优惠政策,对购买电动车的消费者提供每辆最高1.5万法郎的补贴,后来改为设立国家补助金,给予纯电动汽车3200欧元/辆、混合动力汽车2000欧元/辆的补助,并免收公路税,其中某些省还免征或减除50%的上牌税。 英国则在2007年修改了汽车保有税税制,按单位距离二氧化碳排放量进行有区别征收,低公害车辆税率为零,高公害车辆可达30%;此外,混合动力车进入伦敦市区,可免收5英镑 “进城费”。2009年,英国政府又将混合动力及纯电动车的补贴从3000~4000美元的范围提高到了7500美元。 (下转A3版) (上接A1版) 欧洲 德国政府出台的多项优惠政策则包括为每辆新能源车提供3000欧元的补助。 意大利政府也为购买电动汽车的消费者提供2000欧元的现金折扣。 瑞典政府则为环保型轿车提供10000瑞典克朗的税收优惠,并征收较低的消费税。 挪威对混合动力汽车免收发电机和电池的额外重量所产生的登记税、额外的电量输出所产生的登记税,对纯电动汽车免收所有登记税、进口增值税、道路税。 日本 在日本,电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汽车享受50%减税政策,并给予与同级别传统车差价1/2的优惠补贴。汽车制造商们也做出了很多创新,比如购买者可以以租赁的形式使用汽车上非常昂贵的电池组,将费用平摊进整个汽车的使用年限,电动车每行驶一英里所需要的电费约为1美分,而燃油汽车同样里程则需要10美分的汽油成本。 韩国 韩国企划财政部则规定2009年7月起至2012年年底对混合动力汽车实行减税优惠。该项措施实行之后,消费者在购买混合动力车时,将享受个人消费税、登记税、取得税、教育税等方面的减税优惠,购买一辆汽车最多可节省330万韩元 (约合1.9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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