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我国召回缺陷汽车13.4万辆
稿件来源:本报讯
记者从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4年一季度,全国共开展缺陷汽车产品召回45次,涉及车辆13.4万辆。 按汽车召回涉及汽车总成分类,因发动机存在缺陷召回汽车数量最多,共召回3次,涉及车辆4.5万辆;其次是车身部分存在缺陷实施召回3次,涉及车辆3.3万辆;召回数量排在第三位的是电子电器缺陷,共实施召回7次,涉及车辆2.4万辆。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自去年1月正式实施以来,对我国汽车产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促进了我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的建立健全。 据悉,质检总局执法督查司去年开始起草的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已完成,将尽快颁布实施。这将对加强和完善我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保障汽车产品的使用安全、促进汽车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将发挥重要作用。 (本报记者 高 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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