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出台促外贸增长政策
稿件来源:本报讯
为进一步加大帮扶企业力度,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发布了 《关于加大帮扶企业力度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意见》,从简化出口流程、提高进出口质量、支持区域开放等方面提出多项措施。 简化出口流程 根据 《意见》,质检部门将在2013年取消1551个HS编码出口商品检验的基础上,全部取消一般工业制成品的出口商品检验。 同时,检验检疫部门将加强与海关合作,在全国所有检验检疫机构和所有口岸,全面推行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的 “三个一”工作。全面推行检验检疫电子申报,简化申报数据项目,减少随附单证种类。加快实现通关单电子化,以电子通关单取代纸质通关单,力争今年底前全面实行电子通关。 此外,在电子商务方面,将对电子商务集货、备货进口的商品,实施 “分类管理、便利进出”、 “一次申报、分批核销”的检验检疫监管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质检部门在简化了出口流程的同时并未放松对特殊工业品的质量安全监管。 提高进出口质量 《意见》提出,将积极推荐符合条件企业对外注册,服务促进小微企业出口;同时推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 质检部门将加快推进检测结果互认和认证认可国际互认。继续完善直通放行、绿色通道制度,推进检验检疫窗口建设和集中查验建设,不断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通过退运调查、监督抽查、国外通报后续调查等手段,打击出口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大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增加AA级企业数量,予以更多通关便利。 在提高进口质量方面,将积极支持数字化、智能化等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进口。加强与相关国家检验检疫准入谈判,加快风险评估、体系考察和检疫审批工作进度,扩大国内短缺资源进口。 支持区域开放 数据显示,京津冀地区进出口贸易总额达到6100多亿美元,约占全国进出口贸易总额的14.7%。质检部门将大力推动京津冀检验检疫一体化,实现京津冀各检验检疫机构相关业务通报、通检、通放。在强化信用管理、分类管理和风险管理的基础上,对不同监管对象和产品,实行基于合格评定的多种放行模式。 不断深化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检验检疫改革。质检部门将在分线管理与协作、完善检验检测结果采信、实行动植物检疫审批负面清单制、简化检验检疫申报单证、入境货物预检验、支持地方口岸公共信息平台和单一窗口建设等方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尽快推广到其他经济功能区和特殊区域。(本报记者 高 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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