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往何处使
稿件来源:本报讯
近日,央视曝光了鲁抗医药大量偷排抗生素废水、浓度超自然水体万倍的情况。此外,鲁抗医药还被指存在与第三方运营公司联手造假污染数据。事件一出,立即引发舆论哗然。 有媒体披露,2014年鲁抗医药环境监管记录达7次之多,当地环保部门分别给出了限产治理等处罚措施。 作为一家大型医药企业,鲁抗医药为何出现如此之多的环保问题?有媒体这样分析:一是鲁抗主要生产原料药,而原料药产能过剩、价格低、不挣钱;二是错过了从原料药向制剂生产转型的黄金期,缺乏高附加值产品;三是别人在偷排,若鲁抗不偷排就等于吃亏了。所以,为了降低成本,增加赢利能力,就以外部的不经济性来换取内部的经济性,也就是把污染排向社会,把赢利留给自己。 应该说,这是很多污染企业的思维定势。面对污染,他们的力量往往用在如何偷排方面。甚至有一些环保工程承包商帮助业主单位搞偷排。而结果就让全社会承担了污染的恶果。 形成这种思维定势的原因固然多样,但缺乏严格的法律制度,不能不说是一个极为重要的原因。30多年来,我国的环保法律法规不可谓不多,体系也相对完善,但就是在罚则方面心慈手软,从而导致对违法排污企业缺乏威慑力。这不能不使人疑虑,环保法律究竟是在禁止还是在鼓励企业违法排污? 以2010年的紫金矿业污染事件为例。福建紫金矿业紫金山铜矿湿法厂发生铜酸水渗漏事故,造成汀江部分水域严重污染。此事一出,引起各界高度关注。但令人瞠目的是,紫金矿业在经过处罚后,股票却连番上涨,罚款金额只是其利润的九牛一毛。而同年,英国石油公司因深海钻井事故导致墨西哥湾石油泄漏,酿就美国有史以来最严重的生态灾难。在美国政府的压力下,英国石油公司BP同意设立200亿美元基金,赔偿因墨西哥湾漏油事件而生计受损的民众。 两相对比,不难发现,我国对紫金矿业的处理过于 “仁慈”了。而这 “仁慈”,则源于法律的软弱。如果不把违法排污企业罚得肉痛,如果不让相关责任人受到惩处,中国环境恶化的趋势不可能扭转。 令人鼓舞的是,号称史上最严的环保法——新修订的 《环境保护法》于今年1月1日开始施行了。这部法律提供了很多治理污染的利器,按日计罚制度、罚款无上限制度、对相关犯罪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制度等,都可以对违法排污企业及其责任人,给予严厉惩罚。 但是,徒法不足以自行。仅有一部良法是不够的,还必须下大力气推行。依法治污应该不管是大老虎还是小苍蝇,只要违法犯罪,都要依法惩处。只有这样,才能震慑那些污染者,才能创造一个公平的环境,从而鼓励企业狠下内功,治污染、调结构,走可持续发展之路。生态文明建设才能迎来光明的前景。 (作者为中国环境新闻工作者协会副秘书长兼中国上市公司环境社会责任调查办公室主任) (成亚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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